滅諦道諦--筆記3

滅諦:又稱為「苦滅諦」。滅是可證性,是無明煩惱,由集業斷,我法執除,貪瞋癡盡,生死解脫,眾苦雲消,得寂滅境,安住涅槃,故稱可證性。由於生起苦果的近因是業,而業是由煩惱所生,煩惱是由無明及因無明所生的我想,及由我想而生的執著及慾望等所生,所以要斷此苦果,須不造其原因的業,為著不造業,先斷其原因之我想,斷了我想,才能超絕六趣,脫出生死苦海,這就是苦滅的涅槃、究竟的解脫,所以說它為滅諦。

道諦:或稱為「苦滅道諦」,是達到苦滅解脫入涅槃果的修道法。道是可修性,既然知道生死諸苦,是由集的業惑業所成,同時又知知斷了煩惱而證涅槃,因而急需向上再追求斷集的方法(道)。修諸道法,即經、侓、論三藏所闡述的義事均是修道內容。略言之則為八正道,廣則為三十七道品,但其大要可以歸納於斷盡諸惑的戒、定、慧三學。
八正道的正名即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1.正見:正確的見解。2.正思:純真的思想。3.正語:淨善的語言。4.正業:正當的工作。5.正命:合理的經濟。6.正念:真理的信仰。7.正精進:積極的精神。8.正定:禪定的生活。以上八種的正道圦修學,才能解脫無明集聚的煩惱眾苦,獲得清淨寂滅的境界。再者戒定慧三學乃是斷盡諸惑,實踐修行的方法:
一、戒:就是防止作惡,佛陀為防止佛弟子有紊亂品行,逐漸規定大小輕重戒法。使佛子持此戒律的,身可以具足無量功德,故亦名為「具足戒」,主要為清淨身、口、意三業,及助長定慧二學。出家比丘有應守的戒律,分種類,總稱為二百五十戒,而比尼則有更的規定,至於在家居士,設有五戒,或十善戒等之規定。
二、定:即將心集中一處不使散亂,身心輕安,使生無漏的智慧之意。須由此所謂四禪八定,以至脫離迷妄的本源,超絕一切相對的觀念,以修到寂靜的精神為止,才能得到身清淨無漏旳智慧,而斷盡一切惑業。
三、慧:即到彼岸的智慧。由以上修持戒定便可以證悟四諦,及達到斷惑解脫的最高深奧微妙的慧心作用。故總而言之,戒定慧三學乃是斷盡諸惑,依之實地真修,便可達到目的,了脫生死,證入涅槃,故道為可修性。又道是能通義,依諸道法而修,可由凡地達到聖地,所以說它為道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