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如何论证“四生”的主张不能成立?

龙树如何论证“四生”的主张不能成立?

明白了诸法因缘生的道理时,就容易通达四生之妄了。
一、自生,就意味着本有,已有的东西,何必再生,更增累赘?二、他生,彼谓诸法之生因,有四缘,此四缘都有自性,它们和合所生之果也有自性。果从缘生,故名他生。如一块布能作衣服,是因缘;作衣的人、机器、针线等便是增上缘;由此可知色法的生起,不一定要四缘具足,而心法就一定要四缘具足才生。如说某人特别喜欢菊花,他这一念欢喜心的生起,要以往昔熏习的习气种子为因缘;菊花为眼接触的对象,是所缘缘;这个喜欢的生起,一定要前念心灭让出位子,后念才能生起。假如他刚丢了一千元钱,这份沮丧还充实在内心未灭,纵然喜欢菊花,此时也一定生不起欢喜心。只有待想通之后,或者钱找到了,在沮丧心消失之后,若一见心爱的菊花,他一定会喜形于色。这种前灭后生的必然性,就是等无间缘;赏花一定要借助眼根、空间、光明等,这些就是增上缘;四缘具足,这个心法就产生了。这种执诸法他生的主张较外道执法自生要进步一些,但彼见缘生而不达空性,且执因果各有自性,所以仍不究竟,且有非因生果,一因生一切果及一切因生一切果等过失,等于说谷种生谷芽,瓜种、麦种也能生谷芽,俱非果性故,彼为免上说过失,便给诸法之生因增加内涵,说作为果的生因,一定要具二义:一者要与果同一相续,如瓜种与瓜芽是一相续,麦种虽果性,但与瓜芽不是一相续,故不能作生因。这样,排除一相续之外的其它非果性法为生因的可能性,免除了上说诸过失。二者能生之因一定要在果前,这主要是排除非因能生果的责难。尽管如此,还是难逃过咎。中观破云:汝说谷种谷芽各有自性,那就不能称为一相续,况且“他生”的说法一定要有所对,因要对果才能言“他”。如人有儿子才能被称为父亲,父之所以为父,是因为有儿子。现芽生则种无,既无所对,怎能说是他生?彼见诸法他生不能成立,便以世间现见自救,谓世人皆知子从母生,芽从种生,便是诸法他生之实例,不必用道理推求。中观破云;此处讨论诸法有无自性的问题,是胜义边事,不能用世俗边事自救,世俗边事只能代表诸法现象,不能说明本质。如海市蜃楼,虽能现见,却无实体,是虚幻的,故知诸法无自性,但无自性中有作用产生。如人造业,不必一个实法来执业种不失,因缘和合,自能感果,犹如磁石,能吸远铁,法尔如是。
三、共生 一类外道,谓命根是有情本体,此生生命以前世命根为因,死后命根为不坏,又作亲生之因,故通三世,略等于数论外道之神我。有情除了以命根为生因外,还要善恶业及父母等因方生,故是自他共生。无情界等从种子生,属自生,阳光水土等助缘,是他生,故有情(有情识的众生)与器世间(众生生存的环境)都是自他二因共生。于是便集自生、他生过失于一处,自不能生,他不能生,岂有合则能生之理?中观颂破云:“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这就是说共生不但违背世间常情,亦不合真理,二谛都不允许共生,故非法。
四、无因生 这种观点主要是断见、顺世二种外道,他们认为一切法由四大微尘造成,四大变化能引起心的作用。主张人死后什么也没有了,当然不会相信因果报应。从时间上讲,根本不承认有过去、未来,理由是没有亲见。又见世间生物奇特,如花不染而红,雪不洗而白等,就说一切法无因生。他们这样讲的原因是见自生、他生、共生都有过失,以为无因生就能远离诸过,实则过失更大。须知万法,无一不是仗因托缘而生。如癌症,有些找不出致病的原因,但不等于无因,待医学发达后,终会找出原因。诸法无常,前生后灭,若无因果,应成断灭,它之所以千差万别,是生因不同,若无因而生,应无此差别。正因为诸法有因,善恶果报才丝毫不差,即“假令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诸法不但有生,且因必感果,因缘果报,丝毫不爽。此甚深道理非但凡夫难知,二乘也不能完全通达,唯佛是亲证现量。故经云:寄语众生,甚勿造因。
以上四种生因皆不能成立,然因果是立教之本,中观家虽广破实有之因果,但也不得不承认有无自性之因果,充分显示一切法是缘生无自性的,即缘起故性空,性空故缘起。有人说佛说法四十九年,只讲了一个“空”字,这是很有见地的,而四无生偈则是“空”字最简明的解释。众生之所以执一切法有自性,是无始无明使之然。若通达诸法缘生之理,则灭邪分别之根本,无邪分别即断烦恼,无烦恼则能解脱。
“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就是佛教最彻底的宇宙观。这一绝对真理,必将历千年而不变,经万代而恒存。

龙树如何论证“四生”不能成立?

龙树的偈颂里提到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生,是故知无生。在八不偈颂里提到,不生亦不灭,龙树所批判的四生,包括自因生,他因生,共因生和无因生。
自因生属于数论派的学说,讲的是“因中有果论”,认为结果只是原因的另一种 表现形式,原因与结果是本质上的相同的,一个是事物的隐蔽状态, 一个是事物的显现状态。自己作为自己存在的原因。
他因生则属于胜论派学说,胜论派认为人是有一个最高的实体控制万物,人必须考神才能得救。以他者作为自己存在的原因。
共因生是属于耆那教的学说,认为正确的信仰、知识、操行会导致解脱之路,进而达到灵魂的理想境界。它也强调自因和他因都是自己存在的理由。
无因论是一些顺世外道的学说,主张经验主义,人唯一可信任的是自己。没有任何事物能作为自己存在的原因。

龙树的批判是一切法不具实在的生相,因为一切法皆由因缘条件而构成,因此没有实在的本质,无自性和他性。因此四生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