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想定」與「 滅盡定」之別

『無心定』是 「無想定」和「 滅盡定」的總稱。

「無想定」,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指能於定中心想不起,猶如冰魚、蟄蟲,但不能斷惑,未能證入聖果。即使一切心識活動全部停止,心、心所滅盡,名為無想,可得無想果所修無想定,稱無想果或無想事。此乃凡夫及外道修的,因為他們誤信色界無想天(第四禪)之果報,為真悟境。外國師說:第四靜慮,處別有九;此是一處。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身量五百逾繕那。壽量五百劫。何等威儀住?有說:結加趺坐,如沙門釋子。有說:卻踞而坐,如婆羅門。俱舍論:此法一向是異熟果。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名無想天。

有部主張無想定、無想果皆有實體,經部、唯識宗稱其為虛假者。

「滅盡定」,又作滅受想定、滅盡三昧。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即滅盡心、心所而住於無心位之定。與無想定並稱二無心定。無想定為異生凡夫所得,此定則為佛及俱解脫之阿羅漢遠離定障所得;佛為無餘涅槃之寂靜;解脫羅漢入無心寂靜之樂者,修此定,可生無色界之第四有頂天。

說一切有部認為滅盡定別有實體,但經量部、唯識宗等不認其為實法,唯於心、心所不轉之分位假立此定。唯識宗認為此定中未斷滅阿賴耶識。分別論者認為入此定之聖者,其想與受已滅,但然仍有細心未滅。

「滅盡定」與「無想定」有四種不同:
(一)滅盡定為佛、羅漢所證。無想定為凡夫、外道所證。
(二)滅盡定求出世之功德。無想定求世間之樂果。
(三)滅盡定為無漏業,不惑三界生之死果報。無想定為有漏業,感無想天果報。
(四)滅盡定能滅除第六識,兼能滅第七識之染分。無想定僅滅第六識分別之見,餘諸邪見未能斷盡。

經部是不許滅定有心的。「無想定」和「滅盡定」都沒有心識活動,那依什麼而能相續呢?所以要建立種子的相續,倡導心與根身互為種子,成立色與心互持關係。即色依色根同時也依心識,心心所種子依識同時也依色根。這就沒有相續中斷、種子無依的問題了。

進入無心定時,行者先起心動念,決定要入定多久(加行),才入定(此時的心叫「入心」)。入定期間,心識心所完全停息活動功能;出定的時間到了,可以前際的心為緣,而生起現在的心心所。

印順導師說,大眾部、上座分別論者、經部譬喻論者,初期,都把「細心」看成「意識的細分」。經過長時期的思考,才一律明確的提出「六識」以外別有「細心」的主張。

《大乘成業論》的經為量者,在六識外,別立「持種受熏」的集起心。這已超出六識論,進入「七識論」的領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