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这句颂文的法义?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因为世间一切诸法都是缘起性空的缘故,所以一切法能够因缘和合而“得成”。也即是因为一切法无有自性,不是实有不变的,所以果未生时缘虽是非缘,生果时却可变为缘,如此幻因幻缘和合,就能成立世间千变万化的相,以及事物生生不已的过程。如:空幻的种子加上空幻的水土,能生空幻的花果;空幻的心和空幻的声带、舌头等和合,能现出空幻的音声。
反过来说,“若无空义者,一切法不成”。如果认为万法是实有自性的,则果未生时缘即是非缘,实有的非缘不能变成缘来生果。有实在自性的因缘聚合也就不会产生任何果,一切法都不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种子是实法,水、土等也是实法,把实法的东西放在一起只是原封不动而已,不会有生果的妙力。油和灯芯是实法,绝不会显现灯光。因为实法一成不变,聚在一起也变不出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