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佛说之认知

佛者,梵语佛陀的简称,华译为觉者。觉有三义,即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自觉是自己遍知正觉以超越三界凡夫;觉他是先觉觉后觉,以修菩萨行而超越二乘,使众生皆得如自己一样的大觉大悟;觉行圆满是自他两觉两利功德圆满,以超越菩萨而完成究竟的佛果。
说者,毗奈耶律云:彰表开导之义也。
何为佛说下面从狭广两个层面来分析:
约狭义来讲,佛说谓如来出现于世,为度众生,广说种种诸经,但自金口所宣者,是名佛说。
此中强调“但自金口所宣”,如若只是用是否是佛亲口所说而作为是否是佛说的标准,则会出现种种的争论与怀疑,比如会有大乘非佛说之争。会有佛说为佛法,佛不说为非佛法之怀疑等等。有此局限则会有诸多过失。
约广义而言,佛说谓所宣扬的教义。此中教义包括身教和言教。
言教者,一、佛以金口自宣说法。二、佛经通五种人说:佛说、佛弟子说、仙人说、诸天说、化人说。此皆为佛法,所以佛法不是因为佛说而从佛的口创造出来的,佛法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的,只要能发现它,它就是佛法。佛陀鼓励弟子们说法,弟子们说法,并不是背诵佛语;而是把各人真实悟得的说出来,也就是佛法。所以佛陀说:“我已说之法如爪上尘,未说之法如大地土。”
身教者,以言行举止做规范。比如,佛陀日常生活中,《金刚经》中描写到“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坐而坐。”就如此平凡的日常生活的一系列的动作却蕴含并宣说着无声的无上深妙义。
《五灯会元•七佛•释迦牟尼佛》卷一载:“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如此平静的拈花微笑就能传正法眼藏,以心印心,无说无言。
律藏中记载佛曾亲自为病比丘洗涤,为盲僧穿针,看护病人等待人处事的事迹;佛陀在悟道后,四处弘法利生的悲心愿力。又如佛的放光、神变、举手、投足等等枚不胜举,无非是佛法的展现,无声的演说。
由上对佛说狭广两个层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们不能用一般观念中口的说与不说来定义佛说,更不能以此来审断是佛法与非佛法,当从佛陀的身、口、意三业来认识佛法, 品味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