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部派佛教的心识说</strong>

部派佛教的心识说

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的差异
在原始佛教——即释尊或佛陀灭后百年期间的初期佛教,心识论尚未成为所谓心识论的问题,只是在谈人们的苦恼及解脱时,同时也会自然说起心识。但是,这并不是从存在论的意义来说的,而是为修道所做的分类。在部派的阿毗达摩,则是从学术性的存在论立场整理诸法。因此,在网罗一切存在时,原始佛教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分累,变成不够完整,于是又另外重新研究出与之不同的五位分类,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法、无为法。存在完全被含摄于此五位中。

心、心所思想的产生成立
五位心中,与心识有关的有心法与心所法两个。其中,Г心法˩是心的主体,Г心所法˩是指心部分的作用、状态、性质等属性。主体之心,一定伴随着作为属性的若干心所,此称为Г心、心所相应˩。对于主体的心,在原始佛教也用心Citta、意manas、识Vinnana等语来叙述;而对于属性的心所,Г心所˩caitasika,caitta,cetasika这个名称及概念,在原始佛教是看不到的。在阿毗达摩中,被算是心所的受、想、思、触等几乎所有的心里作用,以及烦恼、修行德目等,虽然原始圣典中有出现,但是,并未将之看成心的属性。

原始佛教对于五蕴的说明是像这样:Г受˩是苦乐等的感受作用、Г想˩是把握心像的表象作用、Г行˩是思,也就是意志作用、Г识˩是认识判断作用;受、想、思、识皆是指独立而单独的心里作用,并没有说识是心的主体,受、想、思是心的部分的属性,从属于识。但是,阿毗达摩则将识比喻为Г心王˩。将之置于主体性的王位;受、想、思等居于从属臣位。在原始佛教,受、想、思和识的地位是相同的,皆是单独的心里作用,在此心里作用以外,没有心的主体。

及至部派的阿毗达摩,受、想、思等,不是单独生起,而是必定跟随着作为心主体的心法(识)而且根据有部的说法,一个心法至少一定有作意、触、心所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等十个心所相应俱起, 一个心法有二、三十个以上的心所伴随,是普通的情况。根据南方上座部的说法,一个心法最少也有七个心所相伴着,并具体说明个个刹那的心,与几种的心所相应俱起。

总之,各部派阿毗达摩的心识说极为详细而复杂,主体的识体被区分为六种、十五种、二十种等,南方上座部的巴利佛教,则将心分类成八十九种、一百二十一种,依此设立一切有情于一切刹那的心之类型。对于作为属性的心所法,有部将之区分为六类四十六种,巴利佛教则立七类五十二种心所。详细说明这些识体于心所法相应俱起的状态,甚至对此心心所相应的具体之心,在认识作用之后、思维作用、禅定作用、修道作用等状态时,有着如何的心里过程、也分别做研究考察。

表面心与潜在心
像这样的心心所说等的心识论,在部派佛教中十分发达,但是主要还是只局限于探讨表明的心 。根据阿毗达摩,我们的心-心所群所伴随的识体——是不断的一累相续(一个心理过程之存续),即使只从今世来看,从我们出生到死亡之间,它一瞬间也不会断绝。不过,若依有部之说,有所谓的五位无心-在极睡眠、极闷绝、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果五个情况下,心里过程会断绝。

在阿毗达摩的心识论中,因为过于注重形式说,所以只探讨表面心,对于我们内心深处所累积的过去经验,并未将之列为心识说而讨论。但是,另一方面,因为有必要具体说明业报关系,所以,必须说明善恶业的势力如何存续的问题。于是在部派佛时代,虽然没有让它与心识说直接有所关联,但是。有提出某种形式的潜在力或潜在心之说。

此意义的业的潜在势力,有的是以个别部分性的潜在力来说,也有的是以全体的潜在心来说。这些潜在势力的思想,被加以整理改善,开展为后来的唯识思想。在唯识思想中,种子说可看成是部派时代各别的部分性潜在力的发展;阿赖耶识则可看成是全体潜在心的开展。

取自:佛教教理研究 –水野宏元著作选集(二)

部派佛教的心识说

部派佛教的心识说
1、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的差异
在原始佛教,结集佛陀说法的经典(尼柯耶、阿含),以及叙述出家僧团戒律规定的律藏,成为原始佛教的圣典。因为佛陀的说法,是视对方的智慧根机而做最适时的演教,所以从任何一种说法来看,并不是说明教理的全部,而多是片断的。即使是说相同的教理,有从高深的立场来说的,也有从平易的通俗譬喻性来说的,并没有一定。这也就是为何经典中对于四谛的教理或缘起说,记载有若干种说法的原因。

原始佛教将一切存在说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但是,这并不是从存在论的意义来说的,如前所述,这都是为修道所做的分类。在部派的阿毗达磨,则是从学术性的存在论立场整理诸法。因此,在网罗一切存在时,原始佛教以来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分类,变成不够完整,于是又另外重新研究出与之不同的五位分类,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法、无为法。存在完全被含摄于此五位中。
2、心、心所思想的产生成立

五位之中,与心识有关的有心法与心所法两个。其中,“心法”是心的主体,“心所法”是指心部分的作用、状态、性质等属性。主体之心,一定伴随着作为属性的若干心所,此称为“心、心所相应”(sa?prayoga,sampayoga)。对于主体的心,在原始佛教也用心citta、意manas、识vi??ā?a等语来叙述;而对于属性的心所,“心所”(caitasika, caitta, cetasika)这个名称及概念,在原始佛教是看不到的。在阿毗达磨中,被算是心所的受、想、思、触等几乎所有的心理作用,以及烦恼、修行德目等,虽然原始圣典中有出现,但是,并未将之看成心的属性。

原始佛教对于五蕴的说明是像这样:“受”是苦乐等的感受作用、“想”是把握心像的表象作用、“行”是思,也就是意志作用、“识”是认识判断作用;受、想、思、识皆是指独立而单独的心理作用,并没有说识是心的主体,受、想、思是心部分的属性,从属于识。但是,阿毗达磨则将识比喻为“心王”,将之置于主体性的王位;受、想、思等居于从属的臣位。在原始佛教,受、想、思和识的地位是相同的,皆是单独的心理作用,在此心理作用以外,没有心的主体。心绝不是存在于作用过程之外。停滞而固定的心之主体,是被佛教所否定的。

在十二缘起中,从“触─受─爱─取”的缘起来看,各支是单独的存在,因为触、受、爱、取是一个个各别的心理作用,所以就是心的本身,并没有考虑到与此作用同时的心之主体的存在。

及至部派的阿毗达磨,受、想、思等,不是单独生起,而是必定跟随着作为心主体的心法(识),而且根据有部的说法,一个心法至少一定有作意、触、心所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等十个心所相应俱起,一个心法有二、三十个以上的心所伴随,是普通的情况。根据南方上座部的说法,一个心法最少也有七个心所伴随着,并具体说明各各刹那的心,与几种的心所相应俱起。
3、表面心与潜在心

像这样的心心所说等的心识论,在部派佛教十分发达,但是主要还是只局限于探讨表面的心。根据阿毗达磨,我们的心─心所群所伴随的识体─是不断的一类相续(一个心理过程之存续),即使只从今世来看,从我们出生到死亡之间,它一瞬间也不会断绝。不过,若依有部之说,有所谓的“五位无心”─在极重睡眠、极闷绝、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果五个情况下,心理过程会断绝。在阿毗达磨的心识论中,因为过于着重形式说,所以只探讨表面心,对于我们内心深处所累积的过去经验,并未将之列为心识说而讨论。但是,另一方面,因为有必要具体说明业报关系,所以,必须说明善恶业的势力如何存续的问题。于是在部派时代,有许多部派,虽然没有让它与心识说直接有所关连,但是,有提出某种形式的潜在力或潜在心之说。

此意义的业的潜在势力,有的是以个别部分性的潜在力来说,也有的是以全体的潜在心来说。这些潜在势力的思想,被加以整理改善,开展为后来的唯识思想。在唯识思想中,种子说可看成是部派时代个别的部分性潜在力的发展;阿赖耶识则可看成是全体潜在心的开展。因此,从下一节开始,对于部派潜在势力,我想大致区分成部分性的潜在力,以及全体性的潜在心来做考察。属于前者的是,第三节所介绍的各部派的无表、增长、不失坏、随眠、种子等;属于后者的是第四节所叙述的二心俱起说、有分识、细心、一味蕴、穷生死蕴、非即非离蕴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