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與《般若經》

《中論》與《般若經》的關係相當密切。《中論》是中觀學所依,中觀學與較其早出的般若思想常被合稱為「空宗」,而跟由唯識學所代表的「有宗」相提並論。般若思想較早出,以《般若經》為主…諸如《心經》、《金剛經》、《八千頌》、以至於那些篇幅較為龐大的般若經典等,實是一發展經年的龐大般若學系統,以直截了當的方式來陳述「空」的義理。中觀學以共四卷二十七品五百頌的《中論》為基礎,是後來的龍樹菩薩,以嚴謹和具邏輯性的論證,來重申佛於阿含經中所說「空」的概念,發揮般若思想的「空」義。論「空」、證「空」目的是斷見去執。如《中論》四卷終後有讚佛言:『一切見者,略說則五見,廣說則六十二見,為斷是諸見故說法。』

《中論》是初期大乘論書。
《般若經》是初期大乘經典。

《中論》是學者對佛理的解釋,邏輯性強,重於論證分析,從世人能解的概念討論開始,最後通達佛說的空義教理。
《般若經》是佛說的,是聖者的體驗,以諸方便法和譬喻等闡釋空義教理。

《中論》側重法「空」,針對批判「空人不空法」的聲聞學者。
《般若經》內容主要是佛陀對已證阿羅漢的二千五百常隨弟子明「法不可執,法無自性」,即所謂「法空」思想。

《中論•觀因緣品第一》:『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苜禮佛,諸說中第一。』
《小品般若經•初品第一》:『世尊!菩薩隨行般若波羅蜜時作是觀,諸法即不受色。何以故?色無生即非色,色無滅即非色。無生無滅,無二無別。若說是色,即是無二法。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受受、想、行、識。何以故?識無生即非識,識無滅即非識。無生無滅,無二無別。若說識,即是無二法。』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佛告須菩提:『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 、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如上,《般若波羅蜜》中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中論•觀因緣品第一》

「緣起性空」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中論》依《般若經》等,宣法空,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論行果,多說《阿含經》真義,強調緣起無常、無我、涅槃,以便糾正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執法不空錯失,為一般聲聞所接受,就引得他們進入般若的大乘境智了。

佛弟子 美家 合什

參考:
1.MC6213中觀學概論講義內容
2.吕澄《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3.印順《中觀今論》
4.吳汝鈞《龍樹中論的哲學解讀》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
5.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
6.姚秦天竺三藏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7.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丹本摩訶上有小品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