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

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

阿賴耶識的「三相」
(一)因相:是能生一切諸法的種子識。諸法能生性是因相,雜染法的生起的原因~種生現,雜染諸法熏成的一切種子,攝藏在阿賴耶識裏,並以阿賴耶識為自性。這一切種子賴耶識,於一切時中,與雜染品類諸法作現前的能生因,此叫做因相。此能生為因的功能,在賴耶瀑流裏,只能在生起諸法的作用上顯出。在從一切種子賴耶的能生現行,理解其能生性的存在。
(二)果相:是受熏而異的異熟識。轉識熏習而起的是果相,過一切雜染品法的所有熏習~現熏種,果相與因相是相反,果相只在受熏方面安立。就是說從無始以來依一切種子阿賴耶能熏習的雜染品法熏習,在阿賴耶識的前後相繼而生中,引起本識內在的潛移密化。此受熏而轉化的本識,或因名言新熏而能生性,或因有支熏習成熟而引起異熟識的相續。
(三)自相:是不一不異的因果統一。自相是能受轉識熏,能生諸轉識的本識全貌。賴耶會成為一切雜染法的動力、成為一切法的歸宿,是因為賴耶能「攝持種子相應」。就是說阿賴耶種子在熏習時,能與轉識俱生俱滅,而接特殊的現行的熏習,在本識瀑流中,混然一味,此叫做「攝」。當阿賴耶受熏習之後,又能任持這些種子而不消失,此叫做「持」。受熏的種子與轉識共轉時,具備攝與持的條件,所以叫「相應」。

三相是以種子熏習為樞紐,阿賴耶識與一切雜染品類法,俱生俱滅,即含同時俱有與無常生滅兩特點。在刹那生起的阿賴耶識中,具有能生一切雜染品法的「因性」,此因性就是熏習所詮;即雜染諸法有薰染阿賴耶識中諸法的作用、雜染諸法亦有熏染阿賴耶識中諸法的效果。熏習分功能和效果兩方面,簡單說,即俱生俱滅的能藏阿賴耶識與所藏阿賴耶種子,在阿賴耶中諸法種子與識轉起現行而對阿賴耶識產生之熏習功能、和阿賴耶識內諸法種子被熏習的效果,這種往來模式看,運作久後,阿賴耶識就帶有被熏習的因。若熏習的是不善種子,阿賴耶就帶不善的因。若熏習的是善種子,阿賴耶就帶善的因。

「阿賴耶識」像倉庫~是無記的、一味的、不分善惡、隱定的,「阿賴耶種子」如貨品~雖也是無記的、但有差別的、分善與惡的,會有所變化的(種子可因感果而功能完畢,或受強力對治至使種子的功能消失)。從三相的角度來解說,「果相」是受熏而異的異熟識;「因相」是能生一切諸法的種子識;「自相」是既能受轉識、也能生諸轉識的阿賴耶識(本識)全貌。

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以種子熏習諸法之互為因果模式,展現諸法的緣起實相。

惟家 合什

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

業力輪迴的邏輯在於每一眾生所作身、語、意的業行都不會丟失,都記錄在案,待因緣成熟時遂成業報,此業報發生的同時,又能衍生下一業因,無始以來眾生的流轉就是這樣積集業力去推動,「自類自續,有如瀑流」;安立三相是要說明種子就是這記錄體,祂既是因,又是果;三相是「阿賴耶識」的自相,包括「異熟」是此識的果相,而「一切種」就是此識的因相。以下略述阿賴耶三相的特點:

賴耶自相:阿賴耶意譯為臧識,即能臧、所臧和執臧;能臧指此「阿賴耶識」能貯臧萬法種子;種子是所臧,當種子起現行時,被七轉識熏習,受熏的新種子再臧入此識,新種子也是所臧;執臧是由第七識妄執第八識見分為我,稱為(我愛)執臧。

賴耶果相:又名「異熟識」或果報識,由善、惡之業引生異熟果報,成為賴耶的果相。

賴耶因相:阿賴耶的因相是指此識攝持諸法種子,名「一切種識」;為諸種子生起現行法,即種子是現行之因。

第八識攝持著這些「種子」,前七識的見聞覺知所推動的身、語、意業為「現行」,現行和種子有著微妙的因果關係;在種子未生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將會是果;而種子生現行後,現行又成為另一種子的因,此種子是(現行的)果;唯識學稱為「二重(因果)三法(種子、現行、熏習)」;這裡暫且不提種子生種子。「熏習」是身、語、意所表現的善、惡行為──我人行為的經驗痕跡,影響種子的性質,故此所有有漏的種子都是雜染的,輪迴於生死中三界六道的眾生,他們的阿賴耶都是有漏的,而其種子都是雜染的。《厚嚴經》云:「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有說「心性本清,為客塵染」,因眾生被煩惱習氣擾濁了,所以隨不實在的外境而轉,以為有實法可得,繼而衍生我執的顛倒心病;然而,一切我相、法相都是依識所變現,離識自性不可得。

雜染是指一切有漏、染污之法,由前七識所生的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和隨煩惱(二十種)造作身、語、意業,而推動眾生生死輪迴;雜染有惑、業、苦三種:惑是根本煩惱和隨煩惱,業是造作身、語、意業,苦是眾生生死之所受(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盛);「染」具染污義,本是惡性煩惱,而「雜染」則通善、惡、無記三性;而阿賴耶則與其種子俱生俱滅,既同時俱有,亦無常生滅。

參考文獻: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臺灣:新文豐出版有限公司,1974
釋法舫《唯識史觀及其哲學》臺灣: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
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臺灣:正聞出版社,1946
于凌波《唯識三十頌講記》臺灣: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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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

第八阿賴耶識所具之三種相。唯識宗以阿賴耶識之自體本具諸法之因與果,為顯其體、義之差別,而立三相。即自相(初阿賴耶)、果相(異熟)、因相(一切種),而以自相為體相,其餘之二相為義相。
《攝大乘論世親釋集注卷二》:在理論上成立阿賴耶識
A 安立阿賴耶相
   一 三相
   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爲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一)自相,為第八識自體之相。此阿賴耶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義(稱為賴耶三藏),與雜染(諸有漏法)互相為緣,故有情執之為自內我,此即顯示初能變識之所有自相能攝持因與果。蓋因第八識能攝持雜染法之種子,猶如庫藏含藏諸物,故稱能藏;因第八識為雜染法所薰、所依之場所,猶如庫藏為諸物之所依,故稱所藏;因第八識恆為第七末那識執為自內我,猶如庫藏之堅固執守,故稱執藏。故知能藏為因相,所藏為果相,因果二相為末那識所執藏而為賴耶之自相。若離自相,則無因相、果相;若離因相、果相,亦別無自相可言。
(二)果相,為有情總報之果體。即第八阿賴耶識係由過去之善惡業所引生之異熟果;在賴耶三藏中為所藏,在賴耶三位中為「善惡業果位」。
(三)因相,即萬法原因之相。謂第八阿賴耶識能執持一切諸法種子而不失,為萬法生起之原因;於賴耶三藏中為能藏,在賴耶三位中為「相續執持位」。〔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參閱「阿赖耶识」3676) p6314
是故次說此識自性因性果性。此中安立自相者。謂緣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能生於彼。功能差別識爲自性。爲欲顯示如是功能。故說攝持種子相應。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與彼法爲能生因。攝持種子者。功能差別也。相應者。是修修大毗婆沙卷一百六十三:「復次, 現在受用故名修,未来引發故名修,現在辦事故名修,未來與欲故名修,現在在身故名修,未來得自在故名修,復次,現在現前故名修,未來成就故名修。」義。攝持種子相應印順記:「在熏習的時候,它能與轉識俱生俱滅,接受現行的熏習,在本識瀑流中,混然一味,這叫做攝;賴耶受熏以後,又能任持這些種子而不消失,這叫做持。它與轉識共轉的時候,具備這攝與持的條件,所以叫相應。」是名安立此識自相。此中安立因相者。謂即次前所說品類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由彼雜染品類諸法熏習所成功能差別爲彼生因。是名安立此識因相。此中安立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熏習。此識續生而能攝持無始熏習。是名安立此識果相。
虛妄分別的現起二取,實無其事,而嚴重的影響到思想上、行動上,使眾生永久流轉於雜染、苦惱中。
一切烦恼,总能为发业润生之缘,由依他缘而得生故。胜鬘经无上依经宝性论等,皆隐识等名言亲种,但显增上业名为因,发业润生惑名之为缘。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者,诸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之助缘,所感界外殊胜细异熟果。此异熟果由大悲大愿力,改转旧鄙恶粗劣有定齐限身命,成今殊胜妙细无定齐限身命,故名变易。即不定二乘及八地已上菩萨,已永断或已永伏烦恼障,无容复受三界分段生死,恐废长时修菩萨行,以无漏胜定愿力,资现身因,所感微妙异熟果。其妙用难测,故名不思议如义灯谓变易生死,以识等五果种子为亲因。欲界福业并色不动,除五想天及五净居,为近胜缘。依四静虑缘事无漏后得悲智相应定愿,为远胜缘。即有分别业者,后得缘事智俱之思,思亦即愿。菩萨虽证真如,未能圆证,不能平等而起大悲一味之解,所以起所知障。由此障故,执彼菩提有情为有,而起无漏上求下化之悲愿。以此缘事无漏后得悲智相应定愿,资有漏故业福业不动业,受变易依身。如阿罗汉延寿之法,资现身之因,令长时与果不绝,展转增胜,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隋譯「爲諸法熏习已,此識得生,攝持無始熏習,故名果相」。此中自相。是依一切雜染品法無始熏習爲彼生因,攝持種子識爲自性。果性因性之所建立。此中因相。是彼雜染品類諸法熏習所成功能差別爲彼生因。唯是因性之所建立。此中果相。是依雜染品類諸法無始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唯是果性之所建立。是三差別。印順記:依世親釋,攝持種子(受熏)識就是功能差別(生現)識,這是本識的自體。在本識的自相上看,不能分别種與識,種子是以識爲自性的,賴耶是一切法的所依-種子。這功能差別識(自相)的能生性,就是因相。它的受熏而變,這或者是念念的,或者是一期的熏变,就是果相。
阿賴耶「三相」的雜染與因果關係,以種子熏習諸法之互為因果模式,展現諸法的緣起實相。

注:
1. 無著菩薩造論,唐三藏法師玄奘譯,《攝大乘論世親釋集注卷二》

阿赖耶「三相」的杂染与因果关系

<阿赖耶「三相」的杂染与因果关系>

‘阿赖耶识’即‘藏识’,《摄大乘论本》说明阿赖耶识有‘摄藏’及‘执藏’「二义」;
可是,若从八个识的相互关系来说,第八‘阿赖耶识’具有 「三义」,即‘能摄藏’、‘所摄藏’及‘执藏’。

(一)‘摄藏’【分为:1)能摄藏;2)所摄藏】:
‘摄藏’有‘共转’的意思,即阿赖耶识与杂染法是‘共生共灭’,因此,种子和本识是融成一体的。从此一体的‘能摄藏’之阿赖耶识和‘所摄藏’的杂染法,就产生‘能所摄藏’(种子起现行,现行熏种子)的关系。

1)能摄藏(持种义=含藏种子):从‘种子起现行’来说,第八识的自体‘含藏’一切‘杂染品法’(即‘一切有漏法’,包括‘三性’:善、恶、无记),故在‘能摄藏’杂染法的阿赖耶识中,杂染法是‘因性’。

2)所摄藏(覆藏义=被‘七转识’遮覆隐没):从‘现行熏种子’来说,第八识(被熏、所覆)被‘前七识’(能熏、能覆)的‘现行杂染法’所熏习及所覆藏。所以,在阿赖耶识‘所摄藏’的杂染品法中,阿赖耶识是‘果性’。

(二)‘执藏’(执藏义=阿赖耶识被‘末那识’执为‘我’):一切有情的‘第八识’(被执)恒被‘第七识’(能执)妄执为实我、实法。由于第七染污意(末那识)‘执藏(执着)’阿赖耶识为自我,所以,阿赖耶识也叫做‘我爱执藏’。

《摄大乘论本》安立阿赖耶识时,把它分为‘三相’:

(1)自相:各种事物有自、共二相,局于自体之相,称为‘自相’;通于他之相,称为‘共相’。如:五蕴中的色、受、想、行、识,是‘自相’;空、无我等之理,是‘共相’。《摄论》云:「依一切维染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阿赖耶识的‘自相’是它能够‘摄藏及保持’种子的缘故,所以,在一方面,阿赖耶识是杂染品法的‘生因’(种子生现行);另一方面,阿赖耶识也依赖杂染品法,而产生各种‘熏习的作用’(现行熏种子)。

(2)因相:阿赖耶识‘摄持’的一切杂染种子,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因相)。《摄论》云:「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阿赖耶识储存了一切杂染品法种子,这些种子时时刻刻都有可能产生现行。因此,在阿赖耶识所‘摄持’之杂染品法的‘种子’是‘现行之因’。

(3)果相:阿赖耶识即众生的总报体---‘果体’(果相),亦叫做‘异熟果’。《摄论》云:「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而生。」从无始以来,一切杂染品类诸法(善、恶、无记)熏习所成的种子,都储存在阿赖耶识中,生生世世延续下来。由于各人前世造业性质(善、恶、无记的业种子)的差异,使到各人的今生与来世,召感到不同的果报(异熟果)。

上述的「种子熏习说」(现行熏种子,种子起现行),可分为‘迷’(凡夫的生死轮回)、‘悟’(圣人的涅盘解脱)的二种境界。因此,阿赖耶识是一个‘真妄和合’的‘种子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