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我论

  佛陀反对常见(sassatawada)与断见(ucchedavada)这两个极端。

  要了解什么是见?首先必须先认识到「常见」和「断见」,这两个极端都是不完整和不正确的。

  「常见」,是一种认为生命或万物可以永恒存在的信仰。在佛陀降世之前,这是一种主流思想,认为宇宙有一种持久存在的本质,能导致万物永久的存在。因此,人类称这种思想为「常见」「常见」,源于人类「永恒」的期望,即使在今天还是一样存在。

  为何佛陀要否定「常见」?当我们观察一般人认为真实的世间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发现有任何事物是永恒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导致事物不停的变化就是因缘条件。当我们分析事物到最后的单元或最后的真实性时,我们不难发现,根本无法找到任何持续性的本质或永恒的事物。因此,「常见」被认为是不完整和错误的。

  「断见」,就是指断灭论。有些人认为人死后就一了百了,这些是属于唯物哲学的错误观点。唯物哲学家们拒绝接受心智缘起的知识,以唯物观点来了解生命,因此,它们只说对了部分而不是全部。佛教重视心智缘起的部分,如果有人主张任何事物在停止或消失后,就不复存在,那么他等于在否定心智缘起。我们必须了解所有的缘起包括心识和物质两方面。当我们了解了心识与物质的缘起条件后,我们就不可能再说「死后就一了百了」了,或东西消失后就不复存在了。「断见」是错误的观点,因为它不全面。因此,佛陀否定「断见」。佛陀对业力的阐述,充分的证明了 「死」并非灭绝。佛教认为死后还存在,但不是永恒的灵魂,而是「识」的重新开始。

  佛陀在四十五年的弘法生涯里,遇到不少人提出有关生命的真相或缘起等问题,他都一一的把问题给解答了。在公元前五世纪,印度的文化空前的发达。出现了很多的学者、瑜伽行者、哲学家、国王,甚至一些普通的在家人,他们提出了有关人类存在的哲学问题,有些人甚至还带着嘲弄或刁难的心理。有些人花了很多时间在研究这些课题,可是它们的研究却远离了修行体证的范围。

  佛陀不愿回答宇宙缘起的问题。佛陀认为人类所面对的问题,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而是现在的问题。明了「常见」和「断见」,将能引导他破除各种烦恼与障碍,了解存在的真相,和各种因欲望得不到满足,而生起不满情绪的原因。佛陀声明要证悟涅槃,必需先要拥有「正见」。唯有拥有确知正见的人,明了两种我论的根源,常见是[有爱]而生起,断见是[无有爱]而生起,导向修行解脱的道路。

諸法體用

諸法體, 用來體驗離二邊. 體空 - 實用(實有)- 恰如杯子, 因其空性, 可用載水. 不常不滅恰如零的概念,它不代表任何數目; 它可以定位任何數目.
如<<心經>>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 乃覆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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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我為蘊化

佛教的「諸法無我」,確在是反對婆羅門教的「大梵即我」的觀點而產生的。婆羅門教的「梵我論」表面上將「我」與「大梵」地位等同,然而實際上「人」只能俯首聽命於「大梵」,所謂「梵我合一」的解脫卻成為當時思想的限制。原始佛教主張諸行無常,世間事物並無單獨不變的實體或主宰者,皆為眾緣假合而成就。因此,世上更沒有對萬物決定作用的我或靈魂存在,人只是由形體和精神組成,即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假名為我。

蘊本意是陰覆、積集,舊譯為陰,梵名為塞建陀,意為色心之法,即陰覆真理的意思。所謂色心之法,大小前後各種積集建構而成。
色蘊即物質現象,由四大、感官和感官的對象組合而成,原始佛教認為色蘊含一切色,包括過去、現在、未來、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相對概念。
受蘊即感覺,包含感向與感向對象作用的結果,分苦、樂、不苦不樂三類。
想蘊即各種抽象的思維活動,將名相概念化的過程。
行蘊是各種心理活動,能「形成有為」,亦即可理解成是意志。
識蘊是對各種境界產生分別的能力和結果。
釋尊強調五蘊中「識」具有領導地位,原因是「識」能了解世間一切事物及現象,但「識」亦是依於其他四蘊才能產生作用,因此反對《奧義書》中的「識所成我」的觀念,而原始佛教認為每一種蘊都無我,都是因緣和合而成,都不受假名我的主宰。

《雜阿含經. 卷三》中有:「此色是無常,受想行識是無常,色是苦,受想行識是苦,色是無我,受想行識是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