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通過語言和文字傳播,但不同人有不同理解和學習能力,邏輯性的語言和文字,確有自身的限制。因此,感性形式的藝術,自然成為弘法的另一條出路,接引另類眾生。佛教無形的哲學理論,落於有形的藝術表現,舞蹈變成「身」密、唱誦就是「口」密、繪畫正是「意」密。把抽象難懂的宗教義理,變成通俗易懂的表達形式,讓接觸者易生觸動,而起關注思考,甚至產生共鳴,得到最終佛學意義的理解。唐卡佛畫,就出於這種宗教性功能和目的,而出現在藏區。
造像量度,既是法度,也是法門。佛陀的三十二相圓滿和八十隨形好,代表歷劫修行之種種圓滿功德,理想的境界。一些深受尊敬的佛教大德,本身就是善於藝術,希望上行下效的,以身體力行來帶動修行。歷世大寶法王正表表者,今世的十七世大寶法王烏金多傑,也沒丟失這技藝。
藏傳佛教的傳統上,寺院幾乎就是學習繪畫的專門學校。男孩六七歳就可進寺院為僧,先學習與浸淫於佛經和修禪中,十二至十八歳才開始從師學畫,從畫布加工、顏料研制等做起,然後再學《造像量度經》,學習打格線,量度造像呎吋比例要求精準,而且非常格式化;從集體繪製作品中,先學塗色,而且是負責當中最不重要的部份,累積經驗後再逐步負責塗較重要部份,層層遞昇;然後參與繪畫,也是從最不重要部份畫起,可能葉子就讓畫半年,練手藝取經驗,得花上八至十年才學成。畫在三米見方的畫布上,有經驗的畫師朝九晚五的八小時不停繪塗,兩人也得花上一至兩個月時間才能完成,不但考畫藝,也絕對是耐力的試煉。能獨當一面時,可還俗結婚,收徒作畫繼續傳承。
這樣自少嚴格地,經歷虔誠而堅毅的信仰與技藝修煉,最終將在寺院的終身所學,化為意志、精神和智慧,以筆尖全表達在繪畫與畫像中。宗教造像多優美,但非俗世人之令人起貪戀的美,而是目光內斂、面容慈悲、寂靜挺拔之美,讓人看見自然感受到一股安慰與歡喜之美,修行和畫藝表現同樣高水準的唐卡甚至令人感動、仰慕和生出見賢思齊的心。這就是藏傳佛教唐卡這種宗教畫卷之最終目的。靜下專注一念就是「止」,止後依正見思惟佛之種種功德是「觀」,再繪下所觀之佛的種種莊嚴相好,令看者法喜充滿、感動思惟佛學就是「禪」。
所以繪製唐卡佛畫這事兒,就是自利利他的菩薩行,名副其實的“筆尖上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