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座部佛教

佛教的輪迴思想

在生命輪迴中,有個真「我」為輪迴的主體,稱為「真心梵我論」。真心梵我論的確能滿足多數人尋找歸宿感的需要,而成為一時的風潮。然而,依《雜阿含第369經》的描述,佛陀以及過去六佛,都是洞察了生命的緣起,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緣起」就成為佛教與其他外教「不共」的特質。也是佛陀正覺之后,教化眾生的一大重心。依「緣起」的主張,必然會歸結到「主宰」與「真我」的否定、無我的結論。而佛法依緣起中道所主張的無我,否定了常人所習慣的依靠,這是一般人所難以理解的。如依《雜阿含第58經》的描述,佛世時,就有異比丘在佛陀說法時,心裡有疑問:「若無我者,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佛陀的回答:以五蘊「無常、苦、非我、非我所」回答異比丘。佛陀的回答,沒有直接說明誰在受業報,表面上看好像答非所問,其實,佛陀是直接從問題的根本錯誤處─我見,來糾正的。
在過去的生命裡,沒有一個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內涵,不管稱他是我、靈魂等,在當下的生命中沒有,就是將來從死到生的過程中也不會有。
在生命流轉的任何時空裡,經由「蘊」、「處」、「界」的交互作用,不斷地有新的業力生成,舊的業力消逝或潛存。「業力」是自已的行為,對自已的影響力;這種影響力,主要是在自已心、意、識中作用,乃至從此世至他世。不斷地消長、變化著。在這當中,不存有任何恆常、不變的部分,可以視為真我。
輪迴現象中「受報」的那個生命並不是「真實的我」,而是「妄我」。
「妄我」是因為一念「無明」而迷失了「真我」后,由「業識種子」所型塑出來的一個「假我」。輪迴的生命主體因此是「無我」。而不是「我」、不是「真我」;因此,輪迴現象裡的這個「我」是「緣生」的,而並不是我們生命的「
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