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識直接認知外境-有部之直接認知
有部的四緣說頗為透闢地析述佛教的緣起理則,在闡發「諸行無常」的深義時,部派佛教更以「剎那論」來解釋現象界的特性是變動不居、無常過轉的狀況﹐ 並與「所緣緣」義關連起來,以析述外在對象在流轉的認識過程中的因果關係。
有部與經部都把時間分析至最小的單位,名為剎那(梵 ksana),意謂須臾、一念頃或瞬間的存在,是最短的時間。
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說:「時之極少,謂一剎那」。
又說:「諸剎那量,最極微細,唯佛能知」。
「剎那」是最少的時間點,剎那以外是沒有時間可說的。
「極微」是物質佔有空間的最細點。所以《俱舍論》說: 「分析諸色至一極微,故一極微為色極少; 如是分析諸名及時至一字,剎那為名時極少。」
若要完成整個認識的活動,外物必須是連續的存在體,心識的活動亦要有相應的連續性活動,才能說明心物交涉須以一種共時或歷時的時空形式為背景而進行。
《俱舍論》曰: 「心、心所法,如於所緣緣事,剎那三皆決定。」
心、心所攀緣覺知的對象(所緣緣),必然有被覺知到的「所緣」境相,由於知識對象與認知主體是一平列對立的關係,不可能存在著沒有對象的認識。
有部認為對象、感官、知識三者同時存在,並根據三者的相互關係來說明認識上的同時因果論。
《阿毘達磨燈論》有這樣的說法:
眼(根)與眼識,以光等為緣,同時趨赴所緣境。所緣、眼(根)、眼識、光等,皆共起功能,同作同照。境為所緣,眼(根)為能見,眼識認知,故謂直緣外境。
由於心識與心所必共同感取所知對象,如眼識起時必以色境為所緣緣,而發生認知的過程,此中並無先後次第之別,是為同時的因果關係。
有部採取心識可直接認知外境的看法﹐ 認為存在事物在知覺上是剎那生滅。
由於被感知的物象,最少有一剎那存在,它就在這一靜止的時間投入視覺的焦距,而直接地為認知主體所攀緣。
說一切有部承認有剎那性的「住」,為說明心法直緣對象的認知活動,及對象之真實存在性,所以他們都被視為實在論者 (re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