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我的作業部份有關內容 七世紀中葉佛教由周邊地區傳入吐蕃, 松贊干布接納和支持, 是對外政治交往的需要和文化發展的趨向。 通過與尼泊爾和唐朝政治聯婚使佛教傳入吐蕃。 通過參考梵文創制應用藏文使蕃臣民接受佛法。 通過依照十善法制定法律傳播佛教道德。[1] 西藏不同地區的自立政權, 他們發展經濟文化。 藏僧赴印度學習求取不同傳承佛法。 佛教勢力與地方領主結合形成宗教政治文化中心。 他們授徒傳法, 建寺修學, 從而形成了不同的教派。 十一世紀中至十三世紀初期, 西藏眾多佛教教派主要有寧瑪派、 噶當派、 薩迦派、 噶舉派等。 「政教合一」指涉政權和教權合而為一的政治制度。 舊西藏的政教合一是由僧侶主持 西藏政教合一萌生於元代, 1269年, 元世祖冊封薩迦派主持八思巴為「帝師」, 賜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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