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与佛教轮回说之差异

从以下的特点,明显的说明印度与佛教轮回说之差异。
佛教轮回说的特点,约举四个部分说明︰(1)否定创造主的神与灵魂;(2)面对现实具
有自由意志的业力;(3)以破轮回为目的;(4)结归于掌握法性安住涅盘。
(1 1 )否定创造主的神与灵魂:
一般宗教认为天堂、地狱和人间,都是唯一无二之神所创造, 佛教否定造物主,而主张
一切法由于因缘生则生,因缘灭则灭,生灭无常,是一切法的规律。所以从这方面说,
佛教是 彻底 的无神论者。又一般宗教也认为人们的个体生命轮回的主体是灵魂,为造物
主所赋予;佛教既否定创造主,也否定单独有个常住不变的灵魂升沉出没于诸趣。
(2 2 )面对现实具有自由意志的业力:
 业力说在印度虽起于公历纪元前一千年左右,但它的善恶业的标准以是否崇拜梵神
来决定;而 佛教则以是否符合于法的规律为标准,来判断善恶或净不净业的性质。
 五戒、十善,固是善业,但若我执未忘 , 从个人自私的观点出发,则都是不净业;
如能忘我而行善业,更能体现大悲利益众生,才名净业。
 「业」,就是行为, 身、口、意三业善恶或净不净的行为,以意业为主体,身口
二业是听意业的指挥,而实际表现于具体行动的,则是身口二业。所以果之苦乐,
由业之善恶,业之善恶,又由于动发具体行动的意业与欲望是否正确为决定。
(3 3 )以破轮回为目的:
 佛教在世俗谛方面虽不否定轮回,在真胜义谛方面是破轮回。轮回三界,亦称三
有,在十二因缘中称为「有支」;逆观还灭的十二因缘观称「有灭则生灭,生灭则
老死灭」; 若轮回果是常住性、真实性,则如虚空之不可破灭,众生永无成佛之
可能。
 《正法念经》中之「心能诳众生」这一句话,是说明轮回根本是虚妄性,由妄心执
我执有灵魂,于是有我贪、我爱、我欲等惑而造不净的善恶行为,牵引种种五蕴而
有生死轮回,一到了遣除我执,通达真胜义谛,回观轮回生死,如梦中事一般,方
知轮回是赚诳众生的境界,于无生死中见有生死,枉受苦恼;菩萨之大悲净行,正
缘是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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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结归于掌握法性安住涅盘:
 佛教之谈轮回,目的是在打破轮回,不仅是「不堕于恶趣」而已。因为 众生之所
以有轮回生死,是由于对宇宙万有内外一切法上没有认识缘生一切法的自性,即
于本来无我的生灭变异的精神界上而起永恒灵魂的我执,于原无实体的生灭变异
的物质界上而起常住凝固的法执;于是以自我为中心,计较利害得失,昧于一切
法缘生缘灭变迁不停的规律而造作诸业,因之而有轮回,是谓生死众生颠倒相,
是谓一切行不相应。
 倘能 学习佛教理论与实践,则能认识一切法自性,于精神界上还它一个无我,于
物质界上不起固执,另有个不变本体常存,于内外一切法上掌握到「诸法无常,
诸行无我」的法的规律,于是思想意识上不是谓虽处生死即是涅盘,是谓「一切
行相应」。故涅盘不是别物,即是随顺一切法的生灭变异的规律,唯此变异的规律
才是「不变常住」,这是一切法的共同性,亦称法性,有佛出世是这样,无佛出世
也是这样,释迦佛陀证悟此法性,安住此法性中,是名「 随法行」,是名「 常安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