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派佛教的本質

在佛世時,無論在教理上或戒律上僧團的學習是和合無諍的,幷未出現
分歧。在佛入滅的那一年雨季安居,大迦葉尊者在王舍城主持了第一次聖典結集,有五百阿羅漢參加,與會大衆一起記誦和核定佛四十五年中所教導的戒律與正法。

據南傳史料載,佛滅百年左右,古印度東部跋耆族比丘提出十條新戒律,以耶舍爲首的諸長老比丘爲此在毗舍離城召集七百比丘,重新審定戒律,確定十事非法,此爲第二次結集,又名七百結集。遭否决的跋耆族比丘不滿上座長老們的裁定,他們另外糾集一萬朋黨,自行編集經律,稱爲“大結集”。

此後,佛教遂分裂爲保守傳統的“上座部”和主張革新的“大衆部”兩大部派。此爲佛教僧團分裂的開始,所以又稱爲“根本分裂”。此後,部派之間繼續分裂,先後成立的部派相傳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佛教史進入了“部派佛教時期”。

各部派所傳的目標都是要使佛陀的教法常久住世,各派對於教法與戒律都有各自的說法和知見的不同,然而彼此間也有他們共同的一面;如四諦、
十二因緣是他們共同認可學習的、有為法與無為法,他們都共信為有,涅槃解脫也是他們所追求的目的,只是在思想上有不同的主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