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国化之必然性

佛教中国化是一个具有长时段历史意义并影响和改变中国固有文化的文化传播活动。佛教中国化指的就是观念整合、制度适应、生活融合。佛教未传入以前,中国正处于封建社会的早期发展阶段,在文化上拥有高度发达的以儒家为主的思想文化体系。但作为外来宗教的佛教,是如何成为中国的顶流宗教之一。佛教要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不仅在思想上要跟中国儒家、道家等文化相融合,在信仰上跟文化相融合,在制度上获得接纳,在传播上必须得到社会的包容和护持。
然而,佛教在中国的发展与传播的过程中,面对不同的社会状况,戒律制度仍然是佛教徒不可或缺的行为准则,但亦有显著的转向和差异。不论是生活的形式亦或是思想教义上皆展现出不同于印度僧人的律制生活,就中国僧伽来说,服制于唐化,茹素为食,多是丛林式的生活方式,行持上依于《四分律》。道宣律祖的创宗本怀即在于以大乘精神来疏解本属小乘的《四分律》,以构成最适合中国本土僧团修行实际的规范。此外,还有禅宗的百丈怀海禅师立清规,是中国佛教独创的僧制。
梁启超在《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一文提出“中国的佛教”,认为“佛教传自印度,其根本精神为‘印度的’,自无待言。虽然,凡一教理或一学说,从一民族移植于他民族,其实质不能不有所退化,南北桔枳,理固然也。佛教入中国后,为进化,为退化,此属别问题。惟有一义宜珍重声明者,则佛教输入非久,已浸成中国的佛教。若天台、华严、禅宗等,纯为中国的,而非印度所有。若三论、法相、律、密诸宗,虽传自印度,然亦各掺以中国的特色。
其中,戒律和清规乃是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清规和戒律都是在印度戒律的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戒律”作为“三藏”之一,其历史地位和意义及其重要。佛制戒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之久,再加上自东汉末年传入中土后已有两千多年之久,已与早期印度佛教戒律存有较大的差异。经长时间的与中华文化融合,因此,不论在表现形式或是其思想内容,乃至精神实质,都与印度早期的佛教戒律有着重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中印社会历史环境乃至风俗习惯的差异,更变现为二者在思想文化乃至精神风貌上的迥然差异,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化”的思想特色的宗教规范体系。笔者认为此“中国化”的具体表现在道宣的四分律宗、菩萨戒以及《坛经》的“无相戒”、禅门清规等。
佛教戒律制度的中国化过程中,东晋道安禅师和道宣律师、怀海禅师等人,都做出重要的贡献。其中,律宗和清规的创立更是推动了中国佛教的发展。至今,我国出家僧众皆以道宣建宗律法《四分律》中的行持规则来约束生活及言行。使四分律学成为中土最重要的律学,蒋维乔把此归功于道宣。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云:

“汉境受缘者,自汉明夜梦之始,迦竺传法已来……后有中天竺僧昙摩迦罗,此云法时,诵诸部毘尼,以魏嘉平年至雒阳,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准用十僧大行佛法,改先妄习出僧祇戒心。又有安息国沙门昙谛,亦善律学出昙无德羯磨。”[ 唐·道宣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二,《大正藏》第40册,第50页上。]

曹魏嘉平二年(公元250年)佛教戒律传入中国,昙柯迦罗于洛阳白马寺译《僧祇戒心》及《四分羯磨》二种戒本,更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此为我国戒律之始。起初,中国佛教徒对戒律的认识仅仅在于具体的威仪和戒律条则,随着对戒律的重视,研究者不断深入的研究,戒律文献随之丰富,律义繁了。
“戒律”意指佛教徒在修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教内规范,在不同历史时期即各有不同的含义。小乘佛教的戒律体系由戒经、部派广律以及解释律典的律论构成。大乘佛教戒律主要有梵网经和瑜伽戒两大系统,并以三聚戒为菩萨戒总纲。小乘具足戒和大乘菩萨 戒便构成狭义上的汉传佛教戒律。古印度传统戒律进入异文化系统的中国,原有的内涵和话语体系必然要适应中国世俗社会文化,实现中国化改造。正如王建光教授在《律宗通史》的序言中说:

广义上说,中国汉地佛教界流行四种‘戒律’:其一,是中国各代僧人所制的内容丰富的各种‘僧制’;其二,是传统的、经常被视为小乘的五部戒律,在后世即以《四分律》为代表;其三,是为大乘菩萨戒,这以《梵网经》和《瑜伽经》为代表;其四,则是自唐代以后在禅林中广为流行的各本清规,这是以史称的《百丈清规》为代表的。[ 王建光著:《中国律宗通史》,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佛陀制戒是以自身的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而制定的,因此,这些律本之中,有些条纹适合于佛陀时代的印度社会与印度民族,未必适用于今日的时代社会与中华民族。因此,佛教面临的是大小乘戒律思想方面的抉择,比如对于“揵度”这一部分与中国社会的多有不相适应的问题。戒律自传入中土后因时代和地域发生巨大变化,其是如何演变?此乃本文之重。戒律在传入中国之后,面临与中国礼法、习惯相冲突的问题,同时,又与之相融合,发展出若干新的行为规范,诸如斋戒食素、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等,以及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沙门是否礼敬王者,沙门踞食是否有违礼仪,沙门托钵乞食等。
然,为顺应时代的需要,必定有所调适,比如早期的印度佛教徒是遵从了佛教古制之乞食制,在传入中国后便不再是以托钵乞食的形式,到了唐代怀海禅师建丛林,提倡“农禅并重”;还有印度僧人以游行弘化、树下住宿为主,在中国则是居住在寺院等等的不同。中国乃有“律宗”及“禅门清规”的产生。故《律藏》中将所收集的佛教戒律分成两类:一是律藏所收集的各部“广律”,即戒经及踺度;二是禅宗的戒律观。
佛教戒律的译出和弘传过程中,先是东晋道安大师制定僧尼规范,后是道宣律师以《四分律》会通大小乘。从中土对菩萨戒法的重视再到天台、禅宗以心持戒、无相戒法、禅宗建丛林立清规的持戒观念等一系列适应之道,都体现了如何使佛教戒律与中国佛教僧团生活的实际相结合,这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持戒理念和僧团伦理规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