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切有部主張:心性(第八識-阿賴耶識)並非本淨,故而煩惱與心相應; 而「心」分為雜染心與離染心,解脫是去掉雜染心而實現離染心。 2. 證阿羅漢果的解脫聖者已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生活中怎樣理解?
一般的凡夫会起心动念,就生起“分别”,由“分别”生“执着”。 阿罗汉的定功智慧比我们高,他知道一切法是假的,“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他还有起心动念,没有执着。阿罗汉还有分别,没有执着。“六根”对“六尘”境界,没有起心动念,示现在人间,我们看起来,跟世间一般人没什么两样,实际上不同。不同就是我们六根在六尘上起心动念、分别执着,他“六根”在“六尘”境界上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着。
有情的眾生稱為凡夫,他們經常被周遭的環境或事物所影響,而做出不同的善行或惡行。他們心內生出欣樂或厭惡的感受,心念不斷地升起消失,導致精神不能集中,妨礙正知、正見的產生。阿羅漢是已脫離煩惱的聖者,這位聖者不再在凡夫所生活的欲界中出現,而安住於涅槃境地,並擁有凡夫沒有的智慧。究竟凡夫與阿羅漢的心(精神狀況)有何分別?可從下面略談凡夫的心態、聖人的精神狀況及智慧、凡夫轉變成聖者的次第來了解。
“心”於唯識學上具有三種義理,分別是1)一切無常的精神作用;2)收集善惡種子,這些種子當遇緣時就會生起現行作用的”阿賴耶識”;3)眾生本性具足超越時間、空間的真心。
凡夫的心(精神意識)是根(眼耳鼻舌身意)與塵(色聲香味觸法)相對所幻起的一種感覺,而生出(眼耳鼻舌身意)識。根塵識集合起來就產生各種念頭和思想,這種思想令凡夫誤以為自己的身體,思想是實實在在,身心世界是實有,從而執著於我。有我就要享受,吃好、喝好、穿好、住好。因有這些欲念,就出現是非、得失、名利、毀譽之種種心念,繼而一切煩惱、挫折、妄想、無奈、恐懼等精神現象也隨之而來。凡夫除了我執,還有法執。法執就是認為所有存在(法)之本質是固定不變,是實體之物。凡夫的二執,使他們在六道中不斷輪迴,不得解脫。執著有我這個人是有形式、壽命等限定之身。此身於三界中不斷依煩惱而產生過失及苦果,當一世壽盡捨報後又於六道再生,一次又一次的連續出現,這種不得出離三界之生死稱為分段生死。
阿羅漢,梵文(Arahant),意譯作應供、殺賊、不生、無學、無生。阿羅漢是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是通於大、小二乘之果位。應供的意思是斷除一切煩惱,受人天供養;殺賊是剎煩惱;不生是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報;無學是已斷生死,已無可學;無生是斷盡見思之惑,不必再到三界輪迴。阿羅漢所斷的見思惑,是在知見及思想上已滅除迷惑及錯誤,亦即是<<法華經>>中所說的十使煩惱。這十使是五種見惑及五種思惑。五種見惑包括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思惑包括貪、瞋、癡、慢、疑。身見是執著內身為我,為實有。於死後因習氣深重,還執著四大假合的身體不忘而現中陰身。當中陰身著境再入胎後,生死就不斷輪迴。邊見是偏於一邊的惡見,於有、無二邊不是執有(常見),就是執無(斷見),總是倒在一邊。如常見是人死之後仍為人,馬牛羊死後仍為馬牛羊。斷見則是活著說有,死了就說沒有。邪見是邪而不正確的見解,謗因果之理是一個例子。見取見是對以上身見、邊見、邪見,執為是究竟至極之真理。戒禁取見是執行或受持非理的或外道所修的邪戒,如塗灰、斷食等。貪是唯識百法之一,欲求五欲(財色名食睡)而無厭足之精神狀況。此狀況於自己所喜好之物,生起染污之愛著,而引生五取蘊來導致諸苦產生。瞋於唯識屬煩惱之一,是指對生存之物有怨恨的思想。成唯識論卷六載,對違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熱惱,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癡於唯識是煩惱心所之一。癡指愚昧無知,不明事理之精神作用。慢是唯識五十一心所中的六根本煩惱之一,這種精神狀態是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之心。疑是唯識百法之一,對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
阿羅漢不但在思想上滅除不正確的見解,還証得三種智慧。這三種智慧又稱三明,分別是宿命智證明、生死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宿命智證明是了知我及眾生一生乃至百千萬億生之相狀之智慧;生死智證明,是了知眾生死時生時、善色惡色,或由邪法因緣成就惡行,命終生惡趣之中;或由正法因緣成就善行,命終生善趣中等生死相狀之智慧;漏盡智證明,是如實證得四諦之理,解脫漏心,滅除一切煩惱之智慧。據大毘婆沙論卷一0二載,宿命明見過去事而生厭離,可斷除常見;天眼明見未來事 而生厭離,可斷除斷見;漏盡明乃欣樂涅槃,遠離二邊(常見及斷見)而安住於中道。由於阿羅漢之身是由大悲願及無漏定力所轉成,是屬於微細、沒有形式和壽命所定限之身,因而稱變易生死身。
凡夫領悟到現世充滿著種種痛苦,若不跟佛所說的法去修行,是會不斷地在六道輪迴,不能得身心解脫,也決不能獲得真正和永久的快樂。因此,他們發願探研四聖諦的真理,並依著道諦去修行來進入聖者(阿羅漢)的階位。可是,要達到阿羅漢果的階位必須依序先証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和阿那含果。須陀洹果需要修行者在欲界和天趣中各受生七次,才能証阿羅漢。斯陀含果要修行者在欲界和天趣中各受生一次,便可証阿羅漢。阿那含果不再在欲界受生,而只在色界、無色界中証阿羅漢果。凡夫在未証得阿羅漢階位時,他們的心仍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煩惱。
凡夫的執著心令自己在充滿煩惱、痛苦煎熬的生命洪流中打滾,被妄想控制而生煩惱。阿羅漢則斷除煩惱中的見思二惑,證得盡智,不再在三界中輪迴。阿羅漢証得之智慧令他們遠離常見及斷見,安住於涅槃境地。而這些果報是可從修行中獲得,因此凡夫心與阿羅漢心之不同是決定於精神上的解脫與否。
阿羅漢聖者已離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生活中怎樣理解?
相對大乘而言,阿羅漢是小乘聖者。要成為阿羅漢,首先要明白四聖諦的道理,確信在六道輪迴中,充滿着種種痛苦,決不能獲得真正和永久的快樂;如果依着道諦去修行,以求自己的解脫,便可以漸次證得聲聞四果 ,脫離三界的生死輪迴,即得阿羅漢果。
阿羅漢有四個果位:
初果須陀洹 「須陀洹」,意譯「預流果」。即初入聖者之流,這是聲聞功行最淺的第一果位。而獲得初果的聖者最多還在欲界的人,天趣中各受生七次便可以證阿羅漢果。
二果斯陀含 「斯陀含」,意譯「來果」。修到這果位的聖者,死後最多還在欲界的人、天趣中各受生一次,便可以證羅漢果。
三果阿那含 「阿那含」,意譯「不還果」。修到這個果位的聖者,死後便不返回欲界中受生,而在色界、無色界中證阿羅漢果。
四果阿羅漢
阿羅漢含有三個意義: 一、殺賊:己破除一切煩惱賊。 二、無生:己解脫生死,不受後有。 三、應供:應受天上、人間的供養。
可見四果的阿羅漢已離雜染心,離雜是阿賴耶識不再被五遍行心所雜染,不再被世間煩惱所縛,進入涅槃。涅槃為梵文nirvana。涅槃是音譯,若意譯即為圓寂。圓是圓漏滿一切智德,寂是寂滅一切惑業。修行人於境界中不餘留絲毫煩惱,畢境清靜不生不滅。即能解脫,出離生死,不落輪迴。
涅槃有四種:一.自性涅槃;二.有餘依涅槃;三.無餘依涅槃;四. 無住處涅槃。
自性涅槃乃證悟諸法的真實本質,此本質不假外求,本自具足。一切有情皆是此本質,只是能證便是聖者。聖凡之別亦在於此。
有餘依涅槃與立無餘依涅槃,依是指物質身而言。雖證涅槃而物質身猶在,即謂有餘依;若連所依的物質亦滅,其後更不取物質身,便是無餘依涅槃。
無住處涅槃者,謂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於涅槃,是故不常不斷。但要明白,前者乃本體而言,後者則就功用而說。本體不常而功能不斷,所以涅槃不是死亡,涅槃仍有生機,它的顯現即是大菩提,梵文(bodhi)意譯為覺。因此涅槃亦不是永生,如說永生即永恆,這亦是謬誤。與佛陀教法相違。因此, 涅槃為一不生不滅,非生非死的境界,此界唯佛能證。
阿羅漢聖者已離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怎樣理解? 很明顯這裡是說證得有餘依涅槃的阿羅漢,是指斷除貪欲,滅盡煩惱,消除了生死之因,但作為前世惑業果報的肉身還存在,思想意識活動也還存在,現實的人仍留住在世間。這種涅槃生死之因已盡,但生死之果待盡,因而是不徹底的,故名有餘依涅槃。 而在現實中生活的阿羅漢證得的是有餘依涅槃,雖證涅槃而色身猶在,物質身仍是神識的依止處,所以與外表與一般人並無差別,分別只在一是凡夫, 一是開悟聖者。 因此雖然證得阿羅漢果,但仍需要像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一點也無抵觸。 在大乘而言: 佛陀也可稱為阿羅漢,佛陀十號中,包括阿羅漢(arhat)意為應供。佛陀得了阿羅漢果及已證悟成佛,仍然慈悲示現人前。出現世間,示現生老病死等苦。為世人顯示成佛人人可達,不是遙不可及。亦有很多菩薩乘願再來,救渡眾生。
世間人很容易把涅槃看作是死亡,這是一個很大的謬誤。涅槃是煩惱火熄滅,清淨離染,分別只是,在現實生活在中不被煩惱所系縛,而不是在此世間另有一個清靜世間。
世間上無論佛陀、菩薩、阿羅漢、及聲耳聞、緣覺聖者,仍由世間一般人而出,因此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不難理解!
阿罗汉的心与一般人的心有何分别呢?
一般的凡夫会起心动念,就生起“分别”,由“分别”生“执着”。
阿罗汉的定功智慧比我们高,他知道一切法是假的,“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他还有起心动念,没有执着。阿罗汉还有分别,没有执着。“六根”对“六尘”境界,没有起心动念,示现在人间,我们看起来,跟世间一般人没什么两样,实际上不同。不同就是我们六根在六尘上起心动念、分别执着,他“六根”在“六尘”境界上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着。
阿羅漢心與凡夫心之分別
有情的眾生稱為凡夫,他們經常被周遭的環境或事物所影響,而做出不同的善行或惡行。他們心內生出欣樂或厭惡的感受,心念不斷地升起消失,導致精神不能集中,妨礙正知、正見的產生。阿羅漢是已脫離煩惱的聖者,這位聖者不再在凡夫所生活的欲界中出現,而安住於涅槃境地,並擁有凡夫沒有的智慧。究竟凡夫與阿羅漢的心(精神狀況)有何分別?可從下面略談凡夫的心態、聖人的精神狀況及智慧、凡夫轉變成聖者的次第來了解。
“心”於唯識學上具有三種義理,分別是1)一切無常的精神作用;2)收集善惡種子,這些種子當遇緣時就會生起現行作用的”阿賴耶識”;3)眾生本性具足超越時間、空間的真心。
凡夫的心(精神意識)是根(眼耳鼻舌身意)與塵(色聲香味觸法)相對所幻起的一種感覺,而生出(眼耳鼻舌身意)識。根塵識集合起來就產生各種念頭和思想,這種思想令凡夫誤以為自己的身體,思想是實實在在,身心世界是實有,從而執著於我。有我就要享受,吃好、喝好、穿好、住好。因有這些欲念,就出現是非、得失、名利、毀譽之種種心念,繼而一切煩惱、挫折、妄想、無奈、恐懼等精神現象也隨之而來。凡夫除了我執,還有法執。法執就是認為所有存在(法)之本質是固定不變,是實體之物。凡夫的二執,使他們在六道中不斷輪迴,不得解脫。執著有我這個人是有形式、壽命等限定之身。此身於三界中不斷依煩惱而產生過失及苦果,當一世壽盡捨報後又於六道再生,一次又一次的連續出現,這種不得出離三界之生死稱為分段生死。
阿羅漢,梵文(Arahant),意譯作應供、殺賊、不生、無學、無生。阿羅漢是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是通於大、小二乘之果位。應供的意思是斷除一切煩惱,受人天供養;殺賊是剎煩惱;不生是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報;無學是已斷生死,已無可學;無生是斷盡見思之惑,不必再到三界輪迴。阿羅漢所斷的見思惑,是在知見及思想上已滅除迷惑及錯誤,亦即是<<法華經>>中所說的十使煩惱。這十使是五種見惑及五種思惑。五種見惑包括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思惑包括貪、瞋、癡、慢、疑。身見是執著內身為我,為實有。於死後因習氣深重,還執著四大假合的身體不忘而現中陰身。當中陰身著境再入胎後,生死就不斷輪迴。邊見是偏於一邊的惡見,於有、無二邊不是執有(常見),就是執無(斷見),總是倒在一邊。如常見是人死之後仍為人,馬牛羊死後仍為馬牛羊。斷見則是活著說有,死了就說沒有。邪見是邪而不正確的見解,謗因果之理是一個例子。見取見是對以上身見、邊見、邪見,執為是究竟至極之真理。戒禁取見是執行或受持非理的或外道所修的邪戒,如塗灰、斷食等。貪是唯識百法之一,欲求五欲(財色名食睡)而無厭足之精神狀況。此狀況於自己所喜好之物,生起染污之愛著,而引生五取蘊來導致諸苦產生。瞋於唯識屬煩惱之一,是指對生存之物有怨恨的思想。成唯識論卷六載,對違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熱惱,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癡於唯識是煩惱心所之一。癡指愚昧無知,不明事理之精神作用。慢是唯識五十一心所中的六根本煩惱之一,這種精神狀態是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之心。疑是唯識百法之一,對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
阿羅漢不但在思想上滅除不正確的見解,還証得三種智慧。這三種智慧又稱三明,分別是宿命智證明、生死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宿命智證明是了知我及眾生一生乃至百千萬億生之相狀之智慧;生死智證明,是了知眾生死時生時、善色惡色,或由邪法因緣成就惡行,命終生惡趣之中;或由正法因緣成就善行,命終生善趣中等生死相狀之智慧;漏盡智證明,是如實證得四諦之理,解脫漏心,滅除一切煩惱之智慧。據大毘婆沙論卷一0二載,宿命明見過去事而生厭離,可斷除常見;天眼明見未來事 而生厭離,可斷除斷見;漏盡明乃欣樂涅槃,遠離二邊(常見及斷見)而安住於中道。由於阿羅漢之身是由大悲願及無漏定力所轉成,是屬於微細、沒有形式和壽命所定限之身,因而稱變易生死身。
凡夫領悟到現世充滿著種種痛苦,若不跟佛所說的法去修行,是會不斷地在六道輪迴,不能得身心解脫,也決不能獲得真正和永久的快樂。因此,他們發願探研四聖諦的真理,並依著道諦去修行來進入聖者(阿羅漢)的階位。可是,要達到阿羅漢果的階位必須依序先証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和阿那含果。須陀洹果需要修行者在欲界和天趣中各受生七次,才能証阿羅漢。斯陀含果要修行者在欲界和天趣中各受生一次,便可証阿羅漢。阿那含果不再在欲界受生,而只在色界、無色界中証阿羅漢果。凡夫在未証得阿羅漢階位時,他們的心仍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煩惱。
凡夫的執著心令自己在充滿煩惱、痛苦煎熬的生命洪流中打滾,被妄想控制而生煩惱。阿羅漢則斷除煩惱中的見思二惑,證得盡智,不再在三界中輪迴。阿羅漢証得之智慧令他們遠離常見及斷見,安住於涅槃境地。而這些果報是可從修行中獲得,因此凡夫心與阿羅漢心之不同是決定於精神上的解脫與否。
證阿羅漢果的解脫聖者已離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生活中怎樣理解?
阿羅漢聖者已離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生活中怎樣理解?
相對大乘而言,阿羅漢是小乘聖者。要成為阿羅漢,首先要明白四聖諦的道理,確信在六道輪迴中,充滿着種種痛苦,決不能獲得真正和永久的快樂;如果依着道諦去修行,以求自己的解脫,便可以漸次證得聲聞四果 ,脫離三界的生死輪迴,即得阿羅漢果。
阿羅漢有四個果位:
初果須陀洹
「須陀洹」,意譯「預流果」。即初入聖者之流,這是聲聞功行最淺的第一果位。而獲得初果的聖者最多還在欲界的人,天趣中各受生七次便可以證阿羅漢果。
二果斯陀含
「斯陀含」,意譯「來果」。修到這果位的聖者,死後最多還在欲界的人、天趣中各受生一次,便可以證羅漢果。
三果阿那含
「阿那含」,意譯「不還果」。修到這個果位的聖者,死後便不返回欲界中受生,而在色界、無色界中證阿羅漢果。
四果阿羅漢
阿羅漢含有三個意義:
一、殺賊:己破除一切煩惱賊。
二、無生:己解脫生死,不受後有。
三、應供:應受天上、人間的供養。
可見四果的阿羅漢已離雜染心,離雜是阿賴耶識不再被五遍行心所雜染,不再被世間煩惱所縛,進入涅槃。涅槃為梵文nirvana。涅槃是音譯,若意譯即為圓寂。圓是圓漏滿一切智德,寂是寂滅一切惑業。修行人於境界中不餘留絲毫煩惱,畢境清靜不生不滅。即能解脫,出離生死,不落輪迴。
涅槃有四種:一.自性涅槃;二.有餘依涅槃;三.無餘依涅槃;四. 無住處涅槃。
自性涅槃乃證悟諸法的真實本質,此本質不假外求,本自具足。一切有情皆是此本質,只是能證便是聖者。聖凡之別亦在於此。
有餘依涅槃與立無餘依涅槃,依是指物質身而言。雖證涅槃而物質身猶在,即謂有餘依;若連所依的物質亦滅,其後更不取物質身,便是無餘依涅槃。
無住處涅槃者,謂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於涅槃,是故不常不斷。但要明白,前者乃本體而言,後者則就功用而說。本體不常而功能不斷,所以涅槃不是死亡,涅槃仍有生機,它的顯現即是大菩提,梵文(bodhi)意譯為覺。因此涅槃亦不是永生,如說永生即永恆,這亦是謬誤。與佛陀教法相違。因此, 涅槃為一不生不滅,非生非死的境界,此界唯佛能證。
阿羅漢聖者已離雜染心,但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怎樣理解?
很明顯這裡是說證得有餘依涅槃的阿羅漢,是指斷除貪欲,滅盡煩惱,消除了生死之因,但作為前世惑業果報的肉身還存在,思想意識活動也還存在,現實的人仍留住在世間。這種涅槃生死之因已盡,但生死之果待盡,因而是不徹底的,故名有餘依涅槃。
而在現實中生活的阿羅漢證得的是有餘依涅槃,雖證涅槃而色身猶在,物質身仍是神識的依止處,所以與外表與一般人並無差別,分別只在一是凡夫, 一是開悟聖者。
因此雖然證得阿羅漢果,但仍需要像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一點也無抵觸。
在大乘而言:
佛陀也可稱為阿羅漢,佛陀十號中,包括阿羅漢(arhat)意為應供。佛陀得了阿羅漢果及已證悟成佛,仍然慈悲示現人前。出現世間,示現生老病死等苦。為世人顯示成佛人人可達,不是遙不可及。亦有很多菩薩乘願再來,救渡眾生。
世間人很容易把涅槃看作是死亡,這是一個很大的謬誤。涅槃是煩惱火熄滅,清淨離染,分別只是,在現實生活在中不被煩惱所系縛,而不是在此世間另有一個清靜世間。
世間上無論佛陀、菩薩、阿羅漢、及聲耳聞、緣覺聖者,仍由世間一般人而出,因此仍需要一般人的生活,在現實中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