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道德伦理的三个基本原则/主基: 2 作论 kiriyavāda 3 勤论 viriyavāda 佛教道德行為的凖則是“諸惡莫作”,“諸善奉行”,這是基于因果報應原理而确立的。按照因果報應理論,人生的命運、前途完全受因果律的支配和主宰,善因得善果,惡因得惡果,人們從凡夫俗子到成佛的過程就是不斷地除惡修善改邪歸正的過程。 佛教所講的善大體上有兩种基本内涵:一是要尊重眾生、不侵犯眾生,不損害眾生,進而要幚助眾生,乃至度脱無限眾生,也就是慈悲博愛;二是排除一切不利于自我修持的思想言論和行為,也就是説,個人的思想、言論和行為都要有利于修行成佛。佛教所講的惡,就是與上述善的内涵相反的思想、言論和行為。佛教去惡從善的道德要求,突出地、集中地表現在一系列約束佛教徒的戒律之中,也表現在對佛教徒修持方法的各种規定中。例如在家的佛教徒必须遵守“五戒”,就含有特定的社會倫理意義。“不殺生”,不以任何方式傷害各种生命,這是承認各种生命的平等。“不偷盗”,戒禁侵犯、取得他人的財產和權利。“不邪淫”是禁止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戒除過度的或不合法的放縱于感官的快樂。“不妄語”,是避免虚僞,鼓勵個人和群體的互相信任和了解。“不飲酒”,是避免刺激,以保證個人的精神安宁,也有利于社會氣氛的和諧。 例如《长阿含善生经》中叙述非常清楚,可以看到佛教非常重视道德的实践
佛告善生。当知六方。云何为六方。父母为东方。师长为南方。妻妇为西方。亲党为北方。僮仆为下方。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为上方。善生。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善生。夫为人子。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父母复以五事敬亲其子。云何为五。一者制子不听为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须。善生。子于父母敬顺恭奉。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强国之更根本基础(尊重国中老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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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德伦理
佛教信徒当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
1.不杀生,尊重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2.不偷盗,不公开或隐蔽地擅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3.不邪淫,尊重异性,不好色思淫,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4.不妄语,不说假话、大话、虚话,对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不随便乱说,要句句实言,以诚待人;
5.不饮酒,不喝容易刺激和麻痹神经、扰乱心性的饮料,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宁静的心境。这五条整体上有利于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有利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有利于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佛教很早从宗教的角度提出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