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耶與轉識互為因緣 彌勒《辨中邊論》把諸識分為兩類:(1) 「緣識」,是能為諸法生起因緣的「阿賴耶識」;(2) 「受者識」,就是能受用諸趣自體的「轉識」。這「受者識」有三種心(所)法:1. 「能受用」,就是受蘊;2.「分別」,就是能取境界相貌而安立言說的想蘊;3. 「推」,就是行蘊,主要是思心所。因為「思」有推動心的力量。這三種心(所)法,都是與「轉識」俱有相應的,能夠助成「受者識」共同受用境界。所以,「轉識」就是一切雜染品類諸法,因為一切雜染諸法,都是以「識」為體的。 《阿毘達磨大乘經》伽陀曰:「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諸法就是「轉識」。現行的諸法皆是從賴耶種子所生,從「轉識」望於種子「阿賴耶識」,轉識是賴耶的所生「果」,賴耶是諸法的「因」。現行的諸法熏習於「阿賴耶識」,從賴耶望於現行的諸法,那賴耶是現行諸法的「果」,諸法又是賴耶的「因」了。所以說,「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從第一「分別自性緣起」來說,本識與轉識的互為因果,是屬於互為「因緣」的。 從第二「愛非愛緣起」來說,十二有支緣起,由無明等的增上勢力展轉而引發,使到行等的業力,於善惡趣能感受異熟的果報,所以是四緣中的「增上緣」所攝。 從第三的六識「受用緣起」來說,是由三種緣:(1) 「增上緣」,就是六識各自的所依根;(2)「所緣緣」,就是六識各自的所緣境;(3)「等無間緣」,就是前念的無間滅意根。這裡只是從它的依根緣境的受用邊講,所以只說其餘三緣,不說因緣。 第一「分別自性緣起」,它是依無受盡相「名言熏習」建立的;第二「愛非愛緣起」,是建立在招感業果的意義上的;第三「受用緣起」,是在依根而受用境界上建立的。這三種緣起,如把它總合起來,是具有四緣的。 抉擇賴耶為染淨依 煩惱雜染 從上界退生下界說,例如從「無想天」等上界諸地死歿的天人,他要來生此欲界,但是他的下界的染識早已滅了才能得生色無色界,他已經沒有欲界染識的種子了。如果他要來生欲界,他初生的一念識,是欲界煩惱及隨煩惱所繫屬的,那豈不是無種而生,這是不能成就的。如果有「阿賴耶識」執持著雜染種子,待他到上界壽盡還生下界時,那初生的一念染識就可以從賴耶中的種子生起現行。 從對治來說,對治「煩惱識」是需要有無漏心的生起。無漏心生起時,一切世間的有漏識都會滅除。但是初生的「對治識」只能對治見道所斷的煩惱,對於修道所斷的煩惱是不能對治的。同時,這「對治識」的自性是解脫離繫的,它也不能攝持有繫縛的惑種。 因此,這修道的惑種必然還在有漏識中,這有漏識就是「阿賴耶識」。所以必需要有「阿賴耶識」執持著雜染種子不可。又或者,在見道後,出無漏觀的時候,有漏的世間識還是要生起的,這時假如離開了「阿賴耶識」作為它的能生因,那就無種子可生起有漏六識了。 由上種種的道理看來,可見必須建立「阿賴耶識」,作為煩惱雜染的所依。假使想離開「阿賴耶識」以外,另行建立,結果只有煩惱雜染皆不得成立了。 業雜染 生雜染 從生位上說,「阿陀那識」執取身根,使得色根從出胎到老死,在一期生命中不爛不壞,這在其餘的「轉識」中是找不到執受色根功能的。死人和活人的差別,就在於有無識在執受根身。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識」,是根本識;「名」,是非色的受等四蘊,轉識也是攝在名中;「色」,是羯羅藍。名色以識為緣,識又以這名色為所依止,相續而轉。識支的識與名中的識,同時相依,如二蘆束,不能說它同是一識。又經上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資養增益維持有情的生命,叫「食」。佛陀說食有四種:段食、觸食、思食、識食。「識」有維持有情生命資養有情根身的作用,所以叫「識食」。由於有漏識的執受,一期的生命才相續而住,不死不壞,所以這「識」必是恒時相續,遍於三界,執持身命的「異熟識」。 再從上界受生說,假如有情從欲界死,在上二界受生,當他結生相續的正受生時,一定是由欲界散心的染污意識去結生相續的。這結生心是「中有」的末心,它繫著上界的定味而生起愛著,所以是染污的散心。這欲界地的散心,是不屬於欲界,它是上界煩惱所繫的而屬於上界地所攝的。若說在欲界臨死的一剎那中帶有種子,可是欲界死歿的那一念是欲界地心,受生的是上界地心,二者是不能俱生俱滅的,那怎能受熏而成為上界的染心種子。 又從生無色界的有情來說,假如離開「一切種子異熟識」,那麼這無色界的染污善心,就應該無種子作為它的生起之因,亦沒有生起它的所依持的法。這善心是指無色界的三摩地心,貪著愛味這三摩地,它是染污的。因為除了「異熟識」以外,其它的一切都不能合乎攝持種子的定義,唯有「阿賴耶識」攝受種子,染污善心才能夠各各從自種而生。又從有漏無漏的不同來說,無色界天上的有情,前五識是沒有的,如果不承認「異熟識」,那就只有第六意識。這樣,無色界有情,在無漏出世心正現在前的時候,除了這現前的無漏心外,其餘的一切有漏世間心,都已經滅盡了。異熟總果報體,是建立在「識」上的,生在某一趣,就有某一趣的「異熟識」。如果不立賴耶為異熟體,那就沒有異熟趣的世間心,這豈不是不由功用,就證得「無餘涅槃」,這是很大的過失。 再從死位上說,死,是生命最後的一念,它是有生命存在的。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有情的生命將告結束時,因為造善造惡而有或下或上的所依漸冷的不同。這所依的漸冷,表顯了「識」的漸漸離開,生命也就漸漸的完結。煖沒有了,就知道是「識」再也不執持色根;從這執持的一點,就可以有力的證明「阿賴耶識」。 總的說,離了「異熟識」,不論以其餘的那一法作為種子體,是決定不可得的。所以必須承認有「阿賴耶識」,從無始時來,攝持著雜染的業種子,作為眾生結生相續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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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染與煩惱之唯識根源
無明為煩惱之本,無明從無始以來積集眾生種種業行,無明源於無知,無知即錯誤的認知,除了眾生對認知的局限導致錯誤外,還有情感的觸發衍生種種煩惱引業所致。情感運作於五藴中的受、想、行,在六根(色)對六境時與內在的心識所構成;據《辨中邊論》和《現觀莊嚴論》指:
1. 受藴是前五的根、境、識相互依存,有相對能受用的心所法;
2. 想藴是第六意識能取前五識的境界相,而產生意識分別和隨念計度,有相對的分別心所法;
3. 行藴是第七末那,能恆審思量,推度並妄執第八識為我,與具推動力的思心所相應。
能為諸法生起因緣的阿賴耶識是緣識,以上三種則是能受用諸趣自體的轉識,此三種識皆與心、心所法相應,尤以第七末那相應惡心所法,執第八識有我(我愛執臧),而熏習出有漏種子(所臧)於阿賴耶識(能臧)中。
《成唯識論述記》曰:「諸有漏法,皆名雜染。」雜染是一切有漏法的總名,即一切有為法,有漏也可說是煩惱的別名;雜染分為「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煩惱雜染由見思惑染汙心識,業雜染由身、語、意業造作種種行業,生雜染即生老病死之苦;從煩惱雜染引業雜染,由業雜染引生雜染,又由生雜染循環再生煩惱雜染,諸雜染煩惱就成為眾生輪迴的條件了。
煩惱由心所法所生,煩惱是擾亂眾生身心,由心煩意亂的見思惑(與塵沙惑和無明惑並稱為三惑)所引致,見思惑分「知見」和「思想」上的迷惑:知見上的迷惑分為五惡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禁取見,思想上的迷惑即貪染,五根貪愛五境而起想著。
唯識的邏輯中,雜染煩惱與阿賴耶的關係甚為重要,《攝論》為此解釋成立阿賴耶才能讓雜染煩惱等諸法有所依止,原因如下:
雜染煩惱既是作業之因,亦是作業之果,有主動與被動之別,假如沒有阿賴耶作總持,則難以解釋當中的因果循環;種子被諸雜染煩惱熏習後,如沒有一攝臧功能的阿賴耶,其種子則無所依止;又因與果有性質和時間的差異使之異熟,阿賴耶之熏習功能為此而彰顯;六識功能不具延續性,其功能只有短暫的當下而沒有過去和未來,故諸雜染煩惱難以與六識相隨,則需要阿賴耶為其保存和記錄下來;再者,六識功能之單一性與雜染煩惱之複雜性也難以契合,經部有說二識不同生,既不同生則不同熏,那麼諸識俱起時,如沒有阿賴耶則餘識便無所依之處了;雜染煩惱於第七末那中顯現,而第七末那為恆審思量之識,不具備阿賴耶不偏不倚的純粹性;所謂了別能變(前六識)、思量能變(第七末那)和異熟能變(第八阿賴耶),都各有祂們的功能與特性;故缺一不可;最後,有漏種子如此,無漏的種子也應如此,由修行所得的無漏種子未必能相隨眾生有漏之體性,而阿賴耶無論有漏或無漏皆可一併含攝;三界六趣的眾生隨業而轉,上升下墮,有漏、無漏唯有阿賴耶能攝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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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臺灣:正聞出版社,1946
釋印順《般若經講記》臺灣:正聞出版社,1971
于凌波《唯識三十頌講記》臺灣: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