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取过去世有实在自我,这有何过失?

:我於過去世 為有為是無 世間常等見 皆依過去世
1 若認為有實在的自我曾住於過去世,那麼,這個自我究竟是實有的抑或是虛無 的? 實際上,世間種種常、無常、邊、無邊等邊見,皆是依據過去世而推演出來的虛 妄分別。
2 本品主要觀察世間在時間、空間以及自我的實在性,人若虛妄地分別世間具有實 在性,那麼,就會產生如十四無記中所引發的有關世間恒常、無常;有邊、無邊; 主體與身心為一、異;因果關係的常、斷乃至三世中所涉及的來去等形上學的問 題。對佛教而言,這些問題本身即是一種戲論而且會墮入於種種的邊見當中,因 此,本品站在緣起論的立場,對上述問題作出綜合的討論,因而名為。 依據本頌,倘若現今有一個自我曾住於過去世,那麼,這個自我究竟是實有的呢? 還是虛無的?探討這個問題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因為有關世間在世間上的常、無 常;空間上的有邊、無邊等問題,皆從是否有一個自我從過去世能夠來至今生所 引起的。 倘若自我是實有的,那麼,他即是恒常不變,如此則沒有三世的分別。倘若自我 是虛無的,那麼,過去世的自我既然已經斷滅,那他跟今世的我也就沒有任何關 係。執取自我為實有,便會進一步執取世間是恒常而無邊的;反之,若執取自我 為虛無的,那麼,便會墮入世間是無常斷滅、有邊的邪見當中。無論如何,這些 虛妄分別皆不符合緣起中道的意義。
過去我不作 是事則不然 過去世中我 異今亦不然 若謂有異者 離彼應有今 我住過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則斷滅 失於業果報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過 先無而今有 此中亦有過 我則是作法 亦為是無因
1 倘若認為過去世的自我,不作今世的自我,這事情是不合理的。 倘若認為過去世中的自我,不同於今世的自我,但這種事情也是不合理的。 假設認為過去世的自我與現在世的自我是別異的,那麼,離開過去世的自我,應 該別有今世的實在自我可得。 如果認為有實在的自我確實曾住於過去世,而今世的實在自我卻是自生的,如此, 這個自我便是斷滅的,這將失去業報能夠感果的緣起義。 若認為由過去世的自我造作業行,而今世的自我感受果報,這就會犯下彼作此受、 作者與受者別異等過失。 若認為今世的自我於過去世時並不存在,今世才存在,但這理論當中也有過失。 在此意義下,自我即是造作法,但卻又是無因而有的。
2 如果認為過去世的自我與今世的自我是相互別異的,但這是不合理的。離開了過 去世的自我,又如何有今世的自我呢?如果認為,今世的自我是先無後有的,那 麼,他與過去世的我就沒有任何關係,倘若如此,過去世的自我即是斷滅的,那 麼,也就失去了作業受報的意義。再者,若過去世的自我與今世的自我是別異的, 那麼,在業報理論上豈不是成為彼作我受的過失了嗎?若認為今世的自我是先無 而後有的,那麼,他即是一種造作法,而凡是造作法,皆是無常的,如此,又怎 能說有實在的自我可得呢?再說,若一定要執取有實在的自我可得,那麼,他一 定是先無後有,且無因而生的自我。但這顯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