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的「常樂我淨」與世間的「常樂我淨」有何差別?

《涅槃經》的「常樂我淨」與世間的「常樂我淨」有何差別?

《大般涅槃經》的中心思想,主要包含三大要義:(1)如來常住不變,(2)涅槃有「常樂我淨」四德,(3)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常樂我淨」,稱為涅槃四德,是對原始佛教所強調的無常、苦、空、無我、不淨等根本教義,所提出批判式的新詮釋。《涅槃經》說「樂者即是如來,苦者如來無常」。即是說,如來常住是為樂(非苦),但是如果把如來捨身入涅槃視為無常變異法,就是苦想,也就是於「非苦」而生「苦」想,《涅槃經》稱此種想法為顛倒見。同樣地,無我我想,固然是顛倒,而把「我」當「無我」想也是顛倒。

《涅槃經》的新詮釋,其理由有二:(1)如果過份執著無常等見,易誤入斷滅虛無之見,(2)若於無常計常、苦者計樂、無我計我、不淨計淨,亦同樣是謬見。因為《涅槃經》認為無常等四法有實義,故主張常樂我淨等四德,但是它與一般凡夫執著的常樂不同。世間法,是因緣法,因緣條件和合才能現起,但世間人往往因為顛倒而生起常見,對於可愛的均認為是常存的、可樂的、我所有的,並因為常樂我,而說為淨的。但是,世間的所謂「常樂我淨」,是虛妄顛倒的見解。經中把「常樂我淨」分成所謂「世間常樂我淨」和「出世間常樂我淨」。世間的「常」是無常計常的「常」,「樂」是於諸苦計樂的「樂」,「我」是無我計我的「我」,「淨」是不淨計淨的「淨」,故為顛倒見,因其「有字而無義」。而出世間的「常」是就如來法身遍滿而說「常」, 此常沒有常相,故不同於世間常,其餘的樂、我、淨亦復如是。這才是常樂我淨的實義。

對傳統無我、無常、苦、不淨的瞭解,《涅槃經》批評它是「知字不知義」。真正知義應是:無我者名為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正法。這裡點出了常樂我淨的所指,「常」是如來法身,因為如來法身離於生死涅槃二邊;「樂」即涅槃,因為涅槃即是滅盡一切苦集相,和證得一切苦滅相,意生身滅不更生;「我」名為如來,因為它遠離外道的「我執」和二乘的「無我執」;「淨」即諸佛正法(無為法),含通於聖凡的「本性清淨」和唯佛果才有的「無垢清淨」。對於常樂我淨四者之間的關連,《涅槃經》說,如來涅槃的「常德」,乃是由於滅除了凡夫六識所得,而因為此「常」,才能名之為「我」,又因為有「常」、「我」、才能名之為「樂」。最後,因為有常、我、樂,才能名之為「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