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反对“三时中有去”的理论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1 已去時沒有實在的去法;未去時亦沒有實在的去法; 若離開已去以及未去,並沒有所謂的去時。因此,去時也沒有實在的去法。
2 去是一種運動,它涉及時間以及空間等形式。本頌首先從時間的形式觀察沒有實 在的去法可得。所涉及的時間形式,可能有三種:即已去(去的動作已經完成)、 未去(去的動作仍未發動)以及去時(正在去)。 根據龍樹的觀點,所謂已去,這表示去的動作早已完成,此時不可說仍然存在著 有實在的去法。所謂未去,既然去的動作仍未發出,那就表示其中尚未有去法可 言。因此,已去中並沒有實在的去法,未去中也同樣沒有實在的去法。 所謂的去時,是相對於已去、未去而施設的,換言之,離開了已去、未去,並沒 有所謂的去時可得。去時通常被認為是正在去,即去的動作正在進行當中。如果 是這樣,那必定是處於半已去、半未去的狀態。然而,這仍然離不開已去、未去 兩種形式。如上所述,已去、未去兩種形式當中並沒有實在的去法可得,因此, 兼具已去、未去的去時中,自然是同樣沒有實在的去法可得。
三時中沒有實在的去法:已去(動作經已結束) 去法 去時(半已去半未去) 未去(動作尚未發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