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诸说

业力问题是所有欲离苦得解脱者所关心的根本话题,无休止的生死轮回究竟是以何力量令其生生不息。在最早的印度婆罗门教中有梵天创世说,承认有一个常存不变的自我,以此来成就轮回。然而,佛陀成道后提出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对其加以破斥,提出“无我”的业力观,认为众生由于无明等烦恼,造作诸业,招感果报,以致长沦苦海不得出离。在这生生不息的生命流转中,并没有一个固定常恒不变的主体,只是因缘果报的显现,这就是原始佛教提出的“无我而有业果轮回”的业力观。但这种教法含义太深奥,所以佛陀对此并未做进一步的说明。
于是部派佛教以后,当一些论师开始对主体观念作深一步研究时,发现这种说法在表相上看来,似乎存在着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原因在于既是无我,业果支配的又是谁?众生在流转中的业力如何保持不失?在《俱舍论》卷三十的《破我品》有一段内容可以集中反映了当时论师们的疑惑:“若定无有补特伽罗,为说阿谁流转生死?……若一切类我体都无,刹那灭心于曾所受久相似境,何能忆知?……若实无我,业已灭坏,云何复能生未来果?”[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30 (CBETA 2021.Q3, T29, no. 1558, p. 156c2-3)]
在他们看来,必须要建立一个主体,否则无法交代记忆的保持问题、承担问题、责任问题。因而各派论师们为了解决这个棘手而又根本的问题,纷纷提出了种种类似的主体的设想。例如:说一切有部的“命根”概念;犊子部的“胜义补特伽罗”;上座部的“有分识”;大众部的“根本识”;化地部的“穷生死蕴”;分别论者的“细心说”。总之,部派佛教为了说明轮回,不得不在无我的观念下成立一个特殊的主体观念及连接前因后果的媒介概念,以解决轮回主体及业力相续的问题。
然而,在这样的设想与命题中,却忽视了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既然是无我,就必定没有轮回的主体,我们所认为的主体无非只是一种相似相续的假相而已。基于此,瑜伽行者在甚深瑜伽止观中发现有情的心识有一种深层并潜在的功能,这种功能即佛在《解深密经》中所说的“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持为我”[ 《解深密經》卷1〈3 心意識相品(一)〉(CBETA 2021.Q3, T16, no. 676, p. 692c22-23)],这种甚深微细,非凡愚之类所能了知的阿陀那识,其在我们的生命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佛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解深密經》卷3〈6 分別瑜伽品(三)〉(CBETA 2021.Q3, T16, no. 676, p. 698b4-5)]意显宇宙间万事万物皆离不开有情自识而存在,虽世间上的事物看似有实在的东西存在,但这一切事物皆不真实,只是如梦如幻而已,唯识称之为影像,而这所有影像无不是有情心识所变现的。于是提出了“唯识无境”的观点。
从“唯识无境”的角度来看,所谓的业力,无非是“种子生现行,现行薰种子”的一种潜在力量,种现互薰互生,形成一种连锁状态,这种连锁状态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令众生产生错觉,认为有一主体来支配着我们的生死。实则皆是假相,无实体可得。